2023-02-19 12:36:18婚姻家庭私人老板真不怕劳动局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员工说不干就不干了,工资怎么发?,私人老板拖欠工资最怕什么,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会怕的,如果被查实老板的违法行为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
一、作为一个优秀的经营管理者(或用人单位与老板),首先要有社会责任感与社会信誉度,需要守法经营、公平与人性化管理员工,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才是公司立足之本,发展壮大之基。
二、称职的老板是不愿意产生劳资纠纷或让员工四处投诉的,这是因为:一、员工投诉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响;二、员工投诉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三、员工投诉说明劳动关系不和谐,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
三、员工告到劳动局或劳动监察机关老板会有不利法律后果或相应的法律责任。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一)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劳动、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二)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或者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的;
(三)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四)安排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夜班劳动或者延长其工作时间的;
(五)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少于90天的;
(六)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以及延长其工作时间或者安排其夜班劳动的;
(七)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或者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的;
(八)未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的。
第二十四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不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第二十五条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劳动者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照应付金额50%以上1倍以下的标准计算,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
(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
(三)解除劳动合同未依法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黑龙江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用人单位招(聘)用劳动者后,未按照规定办理招用备案手续和就业登记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前款规定的劳动者不包括外国人和台、港、澳人员。
会怕的,如果被查实老板的违法行为,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称职的老板是不愿意产生劳资纠纷或让员工四处投诉的,是原因,员工投诉会对企业的诚信度,产生不利影,员工投诉一般都会产生法律成本或不利法律后果,员工投诉说明劳动关系不和谐,会影响企业的凝聚力与向心力,对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产生消及影响。所以每个老板都不需要员工去投诉,除非他以后不做老板了,有员工投诉他就进黑名单了。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很大的帮助,如果有什么问题,就在我的留言区留言,我看到后尽快回复,谢谢。
私人老板也是怕劳动局的,但是私人老板对劳动法的意识比较淡薄,所以很多人不遵守劳动法的规定。
首先,还是有一些小公司法律意识不高。“初生牛犊不怕虎”。并不是小公司不怕被劳动仲裁,有的小公司完全没有法律意识。他们可能会捧你去跟公司说赢,公司不赔;如果不赢,公司会拖着心思先处理纠纷。
其次,劳动仲裁程序复杂。众所周知,劳动仲裁需要提供证据,仲裁需要很长时间。仲裁时间短则3-6个月,长则一年半。小公司运营正常,没有太大的延迟。然而,如果工人失业,经济负担相对较大。所以如果大部分人资金少的话,宁愿去公司闹,想看看公司能不能尽快处理,而不是选择劳动仲裁。
最后,劳动局仲裁执行力弱。虽然大部分劳动者都去仲裁,但只要有证明材料,劳动法还是偏向于对劳动者的保护,所以总劳动局会责令用人单位尽快办理。但其实很多小公司即使去仲裁委员会,劳动局也会调解解决。如果谈判不成功,我们将预约继续谈判。还有很多小公司根本不去找仲裁委员会,即使收到仲裁信也不理会,劳动局执行力不是很强,强制措施也不多。
讲这样一个故事,我的朋友老张于2年前离开了一家公司,提前两个月辞职,把工作全部交出去。但由于老板提供的财务数据不准确导致其决策失误,公司亏损,拒绝支付老张应得的工资,态度强硬。他还说会赔偿损失。但公司同事都知道是他的盲目扩张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与老张无关。老张什么都不能告诉他,还要求律师赔偿。老张离职两周后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就像大多数人说的,从受理到开庭用了三个多月。12月,对方不会执行,也不会上诉。按照法定程序,双方在收到裁决书后15个工作日内均可向法院申请执行。1月,法院受理此案。直到今天,都没有收到法院的任何通知。只知道对方有点急,要撤诉私了。没有拒绝接受和解。我怕对方不守信用。撤诉后,就不给钱了。如果没有收到工资,上诉需要更长时间,所以仍然在等待法院的通知。结果还是未知。
现在的小公司都不怕劳动局了,因为他们知道这个时间长,能打倒很多人。我很多同事拿工资都像求老板一样,但我不是那种人,也不想看别人脸色。另一方面,如果小王不分管财务,拿不到劳动局要求的各种证据,劳动局是不会受理的,所以他认为不可能胜诉。
劳动法确实是保护劳动者的。只要公司违反劳动法,公司多请律师也没多大用。是工人们打赢了这场官司。不过过程有点复杂,时间有点长。真的希望劳动法规可以完善,一些不必要的流程可以简化。不要像我一样是一个简单的拖欠工资的案例,即使过了10个月,我也没有拿到我应得的工资。也希望小公司的老板们能学习劳动法,信守承诺,履行义务。当然,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全面整治公司违法行为,让公司“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让更多想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战的职工敢于为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战。
所以综上,为什么小公司不怕劳动仲裁?主要原因是劳动局的仲裁程序繁琐,使得很多想争取合法权益的劳动者止步不前;而且劳动局仲裁太少,让公司越来越胆大妄为。
一般情况而言,老板肯定是怕被员工告到劳动局的,因为毕竟损失最大的是单位。
只要是用人单位(包括私企),存在拖欠劳动者工资问题,可以走以下途径讨要工资。
一、向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
二、向人民法院申请工资支付令。
三、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链接: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第十一条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察:
(一)用人单位制定内部劳动保障规章制度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工资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七)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八)职业介绍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机构遵守国家有关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的规定的情况;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保障监察事项。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九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支付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机关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