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隐私被泄露怎么办

2023-02-25 12:36:34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个人隐私泄露怎么办拉黑换账号,个人隐私被泄露怎么办怎么投诉,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个人隐私被泄露怎么办

隐私被泄露怎么处理

个人隐私被别人泄露应当及时报警,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和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并且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需要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个人隐私,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1、及时更换账号;2、及时更改银行卡等重要的密码;3、尽可能地收集有利证据;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5、情况严重的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起诉;6、若是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如果对方不肯停止侵害的,想要起诉维权的,也可以收集证据尽快到法院提交起诉状。隐私权包括多种内容,如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生活情报保密权、个人通讯秘密权等都体现了“排除人为的不正当障碍”的自由的价值;而体现“支配”、“控制”的自由之价值如个人隐私利用权,即权利主体有权依法按自己的意志利用其隐私,以从事种种满足自身需要的活动。隐私权的利用同样不得违反强制性规定,不得有悖于公序良俗,即权利不得滥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个人隐私被泄露怎么办

如果个人隐私被泄露,并且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需要及时报警处理。对于个人隐私,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

1、及时更换账号;

2、及时更改银行卡等重要的密码;

3、尽可能地收集有利证据;

4、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5、情况严重的考虑聘请律师进行起诉;

6、若是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当个人信息发生泄漏后,受害人应到懂得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

1、当公民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遭到泄漏,可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或者侵权人删除自己被泄露的私人隐私信息;

2、可以向有关的执法部门、当地的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或管理互联网的部门进行举报,提交举报信息,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相关权益,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受害人可以利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必要时要求侵害人赔偿损失或赔礼道歉等。

个人应当提高警惕性,不随意在网络平台留下自己的个人信息,应当增强自己的权利保护意识,防止个人信息遭到窃取。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六条。

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泄露了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更换账号

个人信息泄漏后,要第一时间换账号。由于现在网络十分发达,信息泄露之后如果不换账号,那么在这个账号下登陆的各种信息就会源源不断地流出。因此,一旦发现了泄露的源头,就要立刻终止使用这个账号,从源头切断泄漏源。

2、更改重要的密码

现在的人离不开网络,一旦个人信息泄露,涉及面非常广。尤其对于喜欢网购的人来说,个人信息往往和银行账号、密码等重要的信息联系在一起。因此一旦个人信息泄露,应该马上更改重要的密码,避免造成经济损失。

3、报案

个人信息一旦泄露,应该报警。报案的目的一来是保护自己的权益,二来也是可以备案。一旦有更多的人遇到和你类似的情况,就可以一起处理。这样不仅可以维护自己的隐私权,还可以避免更多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信息泄露怎么办?

个人信息泄露怎样补救如下:

个人信息泄漏的原因可能是多方面的,很多时候是发生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我们在呼吁、推动政府、全社会严格保护个人信息的同时,也应增强个人信息的自我保护意识,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要多留个心眼。

首先是增强个人信息保护意识,不随意填写个人信息。看好自己的个人信息,不要随意告诉别人。比如,上网评论时不要随意留个人信息。有很多小调查,小接力的活动,会诱导用户填写个人信息,这其实是很危险的。

其次是不要随意丢弃个人信息相关的物品。比如在处理快递单时先抹掉个人信息再丢弃。

再次要保管好个人身份信息。身份证等个人信息保管好。如提供复印件时,一定要写明“仅供某某单位做某某用,他用无效。”此外要关注复印过程,多余复印件要销毁。

个人信息被泄露怎么办

1、首先应该保留好相关证据,并向散布者、散布平台提出删除要求;。

2、向公安机关、网络信息管理机关报案或投诉;。

3、能够确定侵权责任人的,可以提起民事侵权诉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规定,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民法典》关于人个人信息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开始实施)

第一百一十一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九百九十九条

为公共利益实施新闻报道、舆论监督等行为的,可以合理使用民事主体的姓名、名称、肖像、个人信息等;使用不合理侵害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千零三十四条 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个人信息中的私密信息,适用有关隐私权的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

第一千零三十五条 处理个人信息的,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

(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

(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个人信息的处理包括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加工、传输、提供、公开等。

第一千零三十六条 处理个人信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为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一)在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的范围内合理实施的行为;。

(二)合理处理该自然人自行公开的或者其他已经合法公开的信息,但是该自然人明确拒绝或者处理该信息侵害其重大利益的除外;。

(三)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该自然人合法权益,合理实施的其他行为。

第一千零三十七条 自然人可以依法向信息处理者查阅或者复制其个人信息;发现信息有错误的,有权提出异议并请求及时采取更正等必要措施。

自然人发现信息处理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双方的约定处理其个人信息的,有权请求信息处理者及时删除。

第一千零三十八条

信息处理者不得泄露或者篡改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自然人同意,不得向他人非法提供其个人信息,但是经过加工无法识别特定个人且不能复原的除外。

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其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的,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按照规定告知自然人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一千零三十九条

国家机关、承担行政职能的法定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于履行职责过程中知悉的自然人的隐私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或者向他人非法提供。

泄露个人隐私怎么处理

如果个人信息泄露造成了一些不利的后果,并且有确凿的证据,应当及时报警。可以采取下列处理方式:1、更换账号;2、更改重要的密码;3、报案;4、律师起诉;5、收集证据;6、无关重要的信息可以不予理睬。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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