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1 10:29:23劳动纠纷有期徒刑和拘役或者管制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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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有期徒刑、管制一样,都属于主刑罚的方式,但适用对象、执行场所、待遇等有所不同。
【法律分析】
一、拘役与有期徒刑的区别:(1)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2)执行场所不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它执行场所,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二、拘役与管制的区别:(一)含义与性质的不同: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刑罚方法。管制刑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二) 期限的不同:拘役刑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最高不得超过1年。三、拘役与拘留的区别:拘役与拘留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方式,但拘役与拘留的不同存在着多方面。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民事拘留属于司法行政性质的处理,是民事诉讼中的一种强制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 十五、 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关于 管制 、 拘役 、 有期徒刑 区别有以下的内容,拘役是短期剥夺犯罪人自由,就近实行劳动的 刑罚 方法。拘役由公安机关在就近的拘役所、看守所或者其他监管场所执行,在执行期间,受刑人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期徒刑,徒刑的一种。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中国 刑法 规定,有期徒刑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15年以下, 数罪并罚 和 死刑缓期执行 减为有期徒刑时,可以延长到20年;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时不得少于10年,也可延长到20年。 拘役的期限 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1年。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 工伤 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 管制的期限 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缓刑 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
法律分析: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另外,两者最主要的区别是:管制不关押,拘役关押。
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判处管制,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违反第二款规定的禁止令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第三十九条 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行使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按照执行机关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四)遵守执行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五)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执行机关批准。
一、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两者的适用对象、执行场所、期限、法律后果上。
拘役是公安机关就近执行的,短期剥夺犯罪分子人身自由的刑罚。有期徒刑,刑罚的一种,指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人身自由,并监禁于一定场所的刑罚。
二、拘役和有期徒刑的区别:
1.关押场所不同。拘役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有期徒刑的执行场所是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
2.执行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短、起点低、幅度小;有期徒刑的期限长、起点高、幅度大。
3.报酬待遇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无偿劳动,接受教育改造;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至二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4.法律后果不同。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犯一定之罪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构成累犯;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除犯危害国家安全罪以外,原则上不构成累犯。
5.适用对象不同。有期徒刑既适用于罪行较重的犯罪分子,又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拘役只适用于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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