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侦大队抓人到其他地方去意味着什么

2023-03-29 11:18:31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刑侦大队抓人多久与他无关多久放人,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刑侦大队抓人到其他地方去意味着什么

案件由刑警队转派出所这意味着什么

就是经过刑警队侦查,无法达到刑事标准,移交治安案件派出所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如果在证据不充分、不足以认定犯罪事实成立的条件下,刑警队不予立案,释放当事人是合乎法律程序和法律规定的。一、刑事立案必须证据充足、构成犯罪立案条件:不论是任何涉嫌刑事案件的问题,都有极其严格的立案审核条件,必须有牢不可摧的证据依据。假如证据不充足,没有完整可靠的证据链,或者有证据证明当事人犯了严重错误或其他治安违法行为,但是并不构成犯罪,就不能追究其刑事责任。否则造成错案,将被追究责任。凡是构成犯罪的形式案件都必须经过公安局和刑侦队的,派出所主要负责案件受理、立案,抓捕然后案子移交给公安局,公安局再次到提审,提审结果无异的话再移交给检察院,公安局一般案件必须在犯罪嫌疑人到案之日起37日以内必须向在关押的犯罪嫌疑人送达逮捕令,送达逮捕令后十五日内移交检察院。派出所是公安局的派出机构,两者的职能完全一致。办案区别:如果是刑事案件,无论派出所还是公安局接受报案,都会移交刑警队。如果是经济、民事纠纷,公安局一般移交给派出所,如果去派出所报案,派出所就直接受理了。报案报案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包括被害人)将发现的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向司法机关报告的行为。

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法律、司法解释或者其他规范性文件对有关犯罪案件的管辖作出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由刑侦队抓人后又转交给派出所经办这意味什么?

或是,经过初步讯问、调查核实,案情发生变化 案件性质改变了 具体可以去派出所核实情况。

派出所抓人移交刑警队然后在移交看守所是什么意思

派出所抓人后送刑警队,应该是指在刑事案件中的刑事拘留,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被刑事拘留或逮捕的犯罪嫌疑人,由公安机关执行,并送看守所羁押。

按照《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八条 逮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必须经过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人民法院决定,由公安机关执行。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逮捕人的时候,必须出示逮捕证。逮捕后,应当立即将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羁押。

扩展资料:

按照《人民警察法》规定,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违反治安管理或者其他公安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个人,依法可以实施法律措施。具体程序如下:

第九条 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对有违法犯罪嫌疑的人员,经出示相应证件,可以当场盘问、检查;经盘问、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将其带至公安机关,经该公安机关批准,对其继续盘问: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为的;

(二)有现场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携带的物品有可能是赃物的。

对被盘问人的留置时间自带至公安机关之时起不超过二十四小时,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至四十八小时,并应当留有盘问记录。对于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通知其家属或者其所在单位。对于不批准继续盘问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经继续盘问,公安机关认为对被盘问人需要依法采取拘留或者其他强制措施的,应当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作出决定;在前款规定的期间不能作出上述决定的,应当立即释放被盘问人。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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