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属于工伤吗?怎么索赔的

2023-02-26 16:29:20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属于工伤吗?怎么索赔的,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属于工伤吗?怎么索赔的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怎么要求赔偿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老板索赔。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怎么要求赔偿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赔偿的方式如下:1、首先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2、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老板,索要赔偿。

一、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怎么要求赔偿。

1、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赔偿的方式如下:

(1)首先和老板协商赔偿,由老板出钱赔偿医药费、营养费、后续治疗康复费,若有残疾,则还有残疾赔偿金;

(2)若老板不愿意赔偿,或者协商结果不满意,可以起诉老板,索要赔偿。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鉴定的流程是什么

工伤鉴定的流程如下: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工伤职工伤情相关科别的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

3、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

4、作出鉴定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及时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怎么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先进行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按照伤残等级分情况赔偿,一般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怎么要求赔偿

给私人老板打工受伤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工伤认定,要求老板按照工伤进行赔偿。老板不赔偿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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