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31 15:19:53合同纠纷利用感情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侦查呢判多久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利用感情诈骗多少金额可以立案侦查呢判多久,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是不确定的,因为每个地区都有各自的标准。一般来说诈骗三千至五千元的就属于诈骗“数额较大”的标准,就应该立案侦查了。诈骗罪的国家相关法律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只要是属于诈骗罪的就按照该发条的规定进行处罚。
法律分析
诈骗罪指的是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按照此规定如果有些违法活动,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是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那么就不属于诈骗罪。比如说拐卖妇女、儿童的就不是诈骗罪,而是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犯罪的主体是所有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并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而且主观方面必须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犯本罪的有三档量刑标准,犯罪数额较大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数额巨大的,会被判处三至十年有期徒刑。如果是犯罪数额特别巨大的话,会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徒刑,还要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金额达到三千元就可以立案。 1、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将会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单处罚金; 。
2、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将会判处三年到十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3、诈骗公私财物金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将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好敬或者无期徒刑,没收财产。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态袜唯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
恋爱诈骗通常为经济诈骗。虚构身份与受害者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行为是违背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因而不能属于赠予行为。若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则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有关案例
1、案情
2012年5月,小杨假称自己名为小杰、系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QQ聊天与某大学在校女生小桃认识,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小杨以购买篮球鞋、治病等虚假理由多次让小桃汇款至银行账户,共计人民币6981元,而后小杨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此外,2013年1月,小杨以备课的虚假理由,让小桃将自己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交给小杨使用。小杨的辩护人在庭审中辩称,被告人小杨与小桃二人是恋爱关系,小桃汇款及交付笔记本电脑的行为是赠与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2、分析
本案中,小杨在与小桃开始交往时就虚构了自己的名字,还隐瞒自己其他的真实身份情况,使得小桃对其的信任与好感建立在一个虚假的身份之上。后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小杨以各种虚假理由谎称自己急需钱财。
而小杨的种种谎言已然超出了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恋爱中为了获取对方好感而编造的谎言范围,小桃则基于对小杨的关爱将自己的钱财“拱手相赠”,小桃的赠与行为其实是建立在对小杨编造的谎言误信的基础上。
因此,可以推定这样的赠与行为违背了赠与人小桃的真实意愿,小桃是在受他人蒙骗的情况下发生了赠与行为,因此辩护人辩称小桃向小杨汇款的行为是赠与行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综合本案情节,可以认定小杨犯罪的主观目的十分明确,其虚构身份与小桃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小桃的信任,进而骗取小桃的钱财。小杨的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故小杨的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恋爱诈骗罪的立案标准为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
恋爱诈骗通常为经济诈骗。虚构身份与受害者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受害者的信任,进而骗取受害者的钱财,这种行为是违背受害者真实意愿的,因而不能属于赠予行为。若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则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有关案例
1、案情
2012年5月,小杨假称自己名为小杰、系某大学在校学生,通过QQ聊天与某大学在校女生小桃认识,后二人确定恋爱关系。在2012年5月至2013年4月期间,小杨以购买篮球鞋、治病等虚假理由多次让小桃汇款至银行账户,共计人民币6981元,而后小杨将这些钱挥霍一空。
此外,2013年1月,小杨以备课的虚假理由,让小桃将自己的华硕牌笔记本电脑交给小杨使用。小杨的辩护人在庭审中辩称,被告人小杨与小桃二人是恋爱关系,小桃汇款及交付笔记本电脑的行为是赠与行为,不构成诈骗罪。
2、分析
本案中,小杨在与小桃开始交往时就虚构了自己的名字,还隐瞒自己其他的真实身份情况,使得小桃对其的信任与好感建立在一个虚假的身份之上。后二人确立恋爱关系,小杨以各种虚假理由谎称自己急需钱财。
而小杨的种种谎言已然超出了正常情况下人们在恋爱中为了获取对方好感而编造的谎言范围,小桃则基于对小杨的关爱将自己的钱财“拱手相赠”,小桃的赠与行为其实是建立在对小杨编造的谎言误信的基础上。
因此,可以推定这样的赠与行为违背了赠与人小桃的真实意愿,小桃是在受他人蒙骗的情况下发生了赠与行为,因此辩护人辩称小桃向小杨汇款的行为是赠与行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
综合本案情节,可以认定小杨犯罪的主观目的十分明确,其虚构身份与小桃确立恋爱关系的目的就是为了骗取小桃的信任,进而骗取小桃的钱财。小杨的犯罪数额已达到了诈骗罪法定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故小杨的行为应当构成诈骗罪。
感情诈骗如果被欺骗的只有感情,没有金钱的话是无法定罪的。如果被欺骗了金钱,由于涉及到感情的关系也无法当做是一般诈骗罪来处理。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罪】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