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办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呢

2023-03-10 15:13:57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办需要什么资料,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补办需要什么材料和手续呢

个体营业执照遗失,补办需要什么材料

补照材料:(1)《更换、增(减)、补营业证照申请表》;

(2)报纸公告样张(已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上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无需提交);

(3)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或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的承诺书(营业执照正、副本全部遗失的)。

补办营业执照需要什么

法律分析:补办营业执照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准备遗失补领申请书,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申请书,证明公司营业执照丢失需要补办,内容可以直接下载网上的模版填写。

2、公司相关人员代为办理的话,要准备《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然后携带法人的身份证以及代办人的身份证。

3、登报,丢失营业执照补办前一定要将遗失信息登报公示,以免因为遗失的营业执照被冒用于违法活动中。

4、营业执照的照片和其他一些相关资料可以备齐,可能在办理过程中需要提供。

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工商企业、个体经营者的准许从事某项生产经营活动的凭证。其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规定。

法律依据:《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补办营业执照需要哪些材料

补办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如下:1、法定代表人签署、企业/公司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为营业单位的,提交负责人签署、企业盖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补换申请表》。2、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换发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的情况;由公司/企业加盖公章)。3、《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4、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市级报纸及以上)5、公司(企业)营业执照正(营业执照全部遗失无法提交的则无需提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申请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经营场所证明;

(四)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已丢失,补办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1、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丢失、补办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办理程序是:首先要登报声明作废。

→ 再提交申请 → 补领证照。

2、企业/公司应提交的文件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营业执照遗失补领申请报告(内容包括:执照遗失情况;由企业/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   .理人的证明》(企业/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    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 托人的权限、委托权限。

(3)刊登营业执照遗失并声明作废公告的报纸报样。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以下简称营业执照)分为正本和副本,载明个体工商户的名称、经营者姓名、组成形式、经营场所、经营范围、注册日期和注册号、发照机关及发照时间信息,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营业执照正本应当置于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涉及营业执照载明事项的,登记机关应当换发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遗失或毁损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补领或者更换。

营业执照遗失的,个体工商户还应当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声明作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机关或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

(一)登记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三)违反法定程序作出准予登记决定的;

(四)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登记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登记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个体工商户登记的,应当予以撤销。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不予撤销。

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撤销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者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赔偿。

登记机关作出撤销登记决定的,应当发给原申请人撤销登记决定书。

有关行政机关依照《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通知登记机关个体工商户行政许可被撤销、吊销或者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的,登记机关应当依法撤销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责令当事人依法办理变更登记。

登记机关应当依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有关规定,依托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数据库,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个体工商户信用监管,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jlg2nfsp.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