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4 10:20:03刑事辩护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其中产假可以休息多少天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其中产假可以休假多少天,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法律分析】:1、基本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1)单胎顺产者,给予产假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2)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3)妊娠三个月内自然流产或子宫外孕者,给予产假三十天;妊娠三个月以上,七个月以下自然流产者,给予产假四十五天2、晚育假、晚育护理假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符合本条例规定生育的晚育妇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晚育假三十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三天。晚育假、晚育护理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符合规定的晚育妇女,在国家规定的产假基础上,增加晚育假30天,其配偶享受晚育护理假3天。晚育假一般应当与产假合并连续使用,晚育护理假应当在产妇产假期间使用。晚育假期间享受产假同等待遇;晚育护理假期间的工资,按照本人正常出勤应得的工资发给。晚婚假、晚育假、晚育护理假遇法定节假日顺延。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8条: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4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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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女工产假法定休多少天
1、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具体如下:
(1)产前可以休假15天;
(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六条。
女职工在孕期不能适应原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医疗机构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够适应的劳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并应当在劳动时间内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二、产假期间工资怎么发
产假期间工资的发放方式:
1、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法律分析: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地方相关法律规定,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外,女方增加产假60天,所以国家规定产假为98天,贵州在此基础上增加60天,共为158天。女职工休了产假后,仍然有权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休了产假同样还可以休年休假,只有如下法规规定的情形才不能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