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的官司很难打赢吗为什么不立案呢

2023-03-21 10:20:22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行政诉讼的官司很难打赢吗为什么不立案呢怎么办,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行政诉讼的官司很难打赢吗为什么不立案呢

行政诉讼赢的可能性大吗?

行政诉讼的赢的可能性是极小的,证据和法律是基本不看的。最有可能赢的是信息公开类案件,其他类的就极少能赢的了。

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俗称的“民告官”案件。

基于“民”“官”之间的悬殊地位,通常会有行政诉讼胜诉希望渺茫的感觉,但行政诉讼是国家赋予给每一个公民的合法权利,人民法院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并保证行政机关机构相关组织参与诉讼,在诉讼过程中人民法院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提起行政诉讼前,请先明确以下问题:

1. 是否超过起诉期限。

2. 原告是否具有利害关系。

3. 被告主体是否适格。

4. 是否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以上4点,是很大一部分行政诉讼案件中原告败诉的原因。程序上都过不去,自然谈不上进行实体问题的审理。

如以上4点均确认无误,再考虑提起行政诉讼的最终目的是什么,有些案件即使胜诉了,对原告来讲也无实际意义;有些案件,原告是系寄希望在诉讼过程中与被告达成调解;有些案件,实体上是有问题的。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行政诉讼。

为什么行政诉讼打不赢?

首先,请问本案是何种性质的行政诉讼,是确认之诉、撤销之诉、履行之诉、变更之诉、行政赔偿之诉还是执行之诉。

在英国,行政诉讼和民事诉讼一样,都由普通法院管辖,没有独立的行政法院系统。一般诉讼原则和程序也适用于行政诉讼。司法审查通常依据普通法上的各种令状:提审令、执行令、禁止令和人身保护状。

在同一个程序中,原告可以申请任何一个或几个令状。根据1947年的《王权诉讼法》,对行政机关违反契约行为和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失,按一般行政责任法的规则赔偿。仿效英国采取普通法院制的国家有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度、阿根廷等。

西方国家的行政诉讼制度有两种模式:

一种是以法国为代表的大陆法系国家,在普通法院以外单独设立与之平行的专职受理行政诉讼的行政法院。法国行政法院属行政系统。行政诉讼有:

①越权诉讼。公民和社会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行为损害其权利和利益时,提起行政诉讼。行政法院有权撤销违法的行政行为。

②损害赔偿诉讼,又称完全管辖范围内诉讼。行政法院有权判决行政机关对受到损害的公民和社会组织给予赔偿。法国的行政法院在判决时所依据的主要是判例。仿效法国行政诉讼模式的国家还有德国、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西班牙、土耳其、希腊、埃及等。

为什么法院不给我的行政诉讼立案

按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你的诉讼不属于法院受理范围的或者属于不受理范围的,法院是不会立案的。另外,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

(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

(五)对征收、征用决定及其补偿决定不服的;

(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

(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

(八)认为行政机关滥用行政权力排除或者限制竞争的;

(九)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摊派费用或者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十)认为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待遇的;

(十一)认为行政机关不依法履行、未按照约定履行或者违法变更、解除政府特许经营协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等协议的;

(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

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

第十三条 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事项提起的诉讼:。

(一)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

(二)行政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制定、发布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决定、命令;

(三)行政机关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任免等决定;

(四)法律规定由行政机关最终裁决的行政行为。

第五十一条 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对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裁定书应当载明不予立案的理由。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并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对于不接收起诉状、接收起诉状后不出具书面凭证,以及不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起诉状内容的,当事人可以向上级人民法院投诉,上级人民法院应当责令改正,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上一级人民法院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审理,也可以指定其他下级人民法院立案、审理。

行政诉讼为什么这么难?

正式班了。多少有点兴奋。

八点我就进了行政庭办公室,黄庭长确是不慌不忙,优哉游哉的喝茶、看新闻,不愧是庭长,如此之淡定。当然,我可没闲着,“工。

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既然进了行政庭,自然该好好了解一下这里的具体事务,总不能像个白痴一样。

通过谈得知,该法院行政庭的诉讼案子极少,一年也就十来个左右,相比株洲其他基层法院而言,已经算多的了。事实。

,不但株洲,整个湖南省甚至是全。

行政诉讼,用通俗的话讲就是民告官,但是,中。

几千年的传统思想根深蒂固,“民不与官斗”,既然惹不起,难道我还躲不起?如此一来,一旦惹。

行政事件,平民大众大多数要么忍而不发,要么消极回避,这也就造就了行政诉讼率的低下;另一方面,我。

法制起步较晚,平民大众的法律意识普遍不强,即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了损失,也不会想到用法律的手段来保全自己的利益,很多时候都是“打落门牙往肚里吞”,有苦说不出。

当然,随着现在法制建设的迅速发展,公民的法律维权意识也在提高。在实习期间,确实见到了两份行政诉讼的案卷,可悲的是,都以原告的撤诉而告终。为什么会这样呢?杀一儆百,以儆效尤的道理大家都懂,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不是傻子,这个道理运用起来是驾轻就熟,绝对不会让私权来挑战公权的权威,即使让你挑战,也不该在这个时候。

那么,县法院的天平又该向那边倾斜呢?是公权力还是私权利?因时间关系,我并未能旁听审判,只能根据最终结果做出自己的主管推测。个。

觉得,结果很明显对行政机关有利。原因有二:其一,

面说过,公权力的权威不能受到挑战,否则。

威不在;其次,县法院和行政机关都靠县财政吃饭,大家抬不见低见,关系总不能太僵,这个就是我现在让疼又无奈的“面子问题”。另外,行政案件或多或少的会受到县政府的干预,基层法院很难真正的独立起来。

依据以现状,为解决行政诉讼难的状况,一方面要大力普及法律教育,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

平,至少能够知道运用法律知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行政机关呢,则应该改变行政作风,不能再占山为王,摆出我是老大我怕谁的架势,切切实实的为民服务,不能行政不作为,也不能行政。

作为,把维护公权力的权威和保护私权利的利益完好的结合起来;至于基层法院,则应完善自己的系统,既不制。

,也不受所制,真正的独立起来,如此,才符合我。

司法独立的宗旨。同时,正义的天平不能倾斜,既不能倾向于行政机关,也不能倾向于公民个。

,而是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至于与行政机关与行政相对。

的关系,用一句话古话来概括,最恰当不过:“君子之淡如”。

为什么行政诉讼打不赢

拆迁纠纷不受理行政诉讼一般也是可以赢得。对于拆迁纠纷的行政诉讼,一般来说是有限制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拆迁类型的案件的前提必须为,被拆迁方属于公民法人或者是其他的相关组织对拆迁的相关行政机关所做出的拆迁具体的行政行为很不满意,那么此时是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比较麻烦,还有各种审批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以下简称《行政诉讼法》)第2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该法第11条进而列举八类由人民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这八类案件是:

(1)行政处罚案件;

(2)行政强制措施案件;

(3)侵犯经营自主权案件;

(4)申请颁发许可证和执照案件;。

(5)申请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法定职责案件;。

(6)申请发给抚恤金案件;

(7)违法要求履行义务案件;

(8)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的案件。

行政诉讼为什么律师都不敢接,法院也不受理,该怎么办

你好,根据《行政诉讼法》的规定,行政诉讼的被告均为国家行政机关,律师代理行政诉讼可能会来自地方政府的干扰,律师不能很好的发挥作用。因此,地方律师通常不接行政诉讼案件,你可以跨区聘请专业的行政法律师。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l06tdtcj.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