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2 10:20:12劳动纠纷什么情况可以要求公司2n赔偿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经济性裁员与普通裁员的赔偿,以及辞退不提前30天通知有何赔偿,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可以要求按照两倍的经济补偿金进行赔偿,即2N。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法律分析:一、根据《劳动合同法》中的规定,用人单位在违反本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二倍的赔偿金。这里经济补偿金二倍就是指2n。因此,只要单位不是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均需要向劳动者支付2n的赔偿金。劳动法相关条款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
二、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代价非常大,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在通过法律途径维权时,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和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只有公司违有违法行为造成的裁员,才可以获得2N的赔偿。通常情况下公司裁员要按照N+1的方式进行赔偿。
1、n为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1为代通金;
2、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为n;
3、因医疗期满解雇、不能胜任工作、情势变更原则解雇这三种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且未提前30日通知劳动者的,经济补偿标准为n+1。除非地方有特殊规定或者双方有特别约定,除了这三种情形外,企业不需要支付代通金;
4、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为2n;
5、n、n+1、2n分别适用不同情形,三者不可兼得。支付了赔偿金便不再支付补偿金和代通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后,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按照相应的规定,支付给劳动者双倍的经济补偿。
比如说,公司没有任何预兆,就直接向你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不能给予任何解除合同的理由。这个时候我们就必须要要求单位给予适当的赔偿。赔偿金额是工作年限的两倍,比如说你在这个单位工作了五年,那么你就可以拿到2×5等于10个月的赔偿金。这个赔偿金额必须是你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用人单位必须按照标准给你支付赔偿金。
二、通常离职员工只有在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的情况之下,要求与劳动者之间解除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才会支付给员工2N的赔偿金额。
一般情况之下,用人单位是不会采取这样的方式来与员工进行交流和辞退,因为大多数用人单位都不希望支付这么多的赔偿金。但是有时候是公司对于员工这个人已经没有任何保留,虽然他在工作能力上没有问题,公司不能够以任何理由来辞退他。所以有限公司还是会采取比较极端的方式来解决问题,大不了就是支付一年的赔偿金额金额。
三、所谓2N的赔偿金,其实就是每天工作一年,就会有两个月的工资作为赔偿,这也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来实行。
劳动合同法当中第39条有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除开这一系列明确规定之外,他们都必须支付赔偿金额。如果单位在这样的情况之下,还不给你相应的赔偿金,那么就直接可以到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去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到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