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

2023-03-16 10:45:49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的规定展开说明,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吗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我国公务员职务任免制度包括政府组成人员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

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什么制度

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条 公务员领导职务实行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公务员职级实行委任制和聘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第四十二条 委任制公务员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职级发生变化,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职级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四十六条 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动议;

(二)民主推荐;

(三)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

(四)按照管理权限讨论决定;

(五)履行任职手续。

第四十七条 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且本机关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通过适当方式面向社会选拔任职人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

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什么?

公务员法对领导成员职务的任免实行的是任期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公务员职务实行选任制和委任制。领导成员职务按照国家规定实行任期制。

任期制度的规定主要有:

(1)一部分职务,既有任期年限,又有任职届数的限制。如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国家主席、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每届任期五年,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对其他职务,法律没有类似规定。

(2)有一部分职务,有任期年限,但没有任职届数限制。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以及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每届任期五年,但能否连任、可连任几届,未作规定。

(3)除法律规定外,有关章程对部分公务员职务的任期作了一些规定,但很不完善,其他多数领导成员职务目前尚无任期的规定。如党政机关各部门除政府组成人员以外的领导职务,大都是这种情况。

公务员的任职形式有哪几种

公务员的任职形式主要有选任制、委任制和聘任制。

任职形式即选拨确定任用对象的方式。根据法律规定,我国公务员职务的任职形式主要有选任制、委任制,除此之外还有一种聘任制。

选任制是指由人大通过选举确定任用对象担任一定的职务,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聘任制是指用人单位通过合同契约形式任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方式。

公务员的任职形式特点:

1、选任制公务员在选举结果生效时即任当选职务。任期届满不再连任的,或者任期内辞职、被罢免、被撤职的,其所任职务即终止。

2、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任免其职务。

3、聘任制公务员则依合同确立机关与公务员双方的权利义务。聘任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

公务员的任免方式一共有多少种啊?

根据公务员法的规定,公务员职务的任用方式有三种:

(1)选任制。选任制是指通过选举产生的方式来确定任用对象的任用方式。

(2)委任制。委任制是指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直接委派工作人员担任一定职务的任用方式。

(3)聘任制。聘任制是指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通过签订聘任合同来任用公务员的一种任职方式。

《公务员制度讲座》网上形成性考核四参考答案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一)

填空

1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2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与我国政党(制度)相适应,我国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的原则。

3我国的行政机关包括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

4政党机关工作人员列入(公务员)范围符合我国的的宪法体制和(司法实践)。

5科举制对我国从事管理以至世界(文官考试录用)制度的产生有重大的影响。

6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公务员的(综合管理)工作。

7公务员管理的原则,是指公务员(管理活动)和管理行为应遵循的(原理)和准则。

8公务员的任用,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原则,注重(工作实绩的原则)。

单选

1、( B )年,我国《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作为行政法规由国务院正式颁布 。

A、1987 B、1993 C、1998 D、2003 。

2、( B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 。

A、重要方针 B、政治特点 C、主要原则 D、基本政策 。

3、( B )我国公务员制度与西方文官制度不同,不实行 。

A、两官分设 B、两官分途 C、政治中立 D、政治独立 。

4、( B )公务员管理的原则之一是 。

A、公平、公开、平等、竞争 B、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

C、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D、公平、公正、平等、竞争 。

5、( D )我国《公务员法》于 年1月1日正式实施 。

A、2003 B、2004 C、2005 D、2006 。

三、多选

1、(ABCD)公务员的范围包括那类机关的工作人员 。

A、党政机关 B、人大、政协机关 。

C、审判、检察机关 D、民主党派机关 。

2、(ABE)下列职务中,领导职务为 。

A、市长 B、副局长 C、调研员 D、主任科员 E、乡长 。

3、(ADE)下列职务中,综合类非领导职务为 。

A、巡视员 B、厅长 C、科长 D、副主任科员 E、办事员4、(BCD)下列属于公务员管理基本原则的是 。

A、纪律约束 B、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 。

C、分类管理 D、依法管理 。

5、(ABCDEFGP)我国行政机关招考录用公务员应当经过的程序是 。

A、发布招考公告 B、资格审查 C、考试 D、录用考察 。

E、体检 F、提出拟录用人员名单 G、审批 P、试用 。

四、名词解释

1、公务员义务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 事先约束和强制。

2、职位的涵义

答:是机关职能的微观载体,是公务员职务的依托,是职权的支点。

3、职务序列

答:是依据责任大小,工作难易程度,任职资格条件的不同所区分出的从低到高的职务层次,形成机关的层级结构,也为公务员提供了职业发展的阶梯。

4、公务员权利

答: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在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五、判断对错

(√ )公务员义务是公务员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律形式确立的,公务员行为的准则。

(√ )职位分类与品位分类两种分类方式各有长短。

(√ )调研员、副调研员是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序列的职务。

(√ )考试录用就是通过竞争性考试选拔政府人员的一种制度。

(√ )录用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六、问题

1、公务员管理的原则?

答: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监督约束与激励保障并重的原则;

三、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的原则;

四、分类管理原则;

五、依法管理及公务员依法履行职务行为受法律保护的原则;

2、公务员条件的具体内容?

答: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年满十八周岁;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六、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3、公务员义务的特点?

答:一、公务员的义务以公务员的身份为前提;

二、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的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的行为,即具有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

三、这种义务是对公务员的约束;

四、公务员义务具有强制性;

4、考试录用的适用对象?

答:适用于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公务员;

七、简述题

1、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

答:制定公务员法,必须从中国国情出发,反映我国政治体制的特点和要求,有利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1、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点。

由我国国家性质所决定,与我国政党制度相适应,我国公务员制度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原则,作为干部人事制度的公务员制度必须全面贯彻和体现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保证党的组织领导的实现;

2、 从我国实际出发确定公务员范围。

公务员包括政党机关工作人员,这是只有中国特色的公务员制度 又一个重要特点;

3、 我国公务员制度不4、 实行"两官分途";

2、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关系 。

答:公务员义务与纪律即有联系又有区别,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联系在于二者都是为公务员所规定的,任何公务员都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都具有国家的强制力,违反了义务或纪律的公务员都会受到相应的惩处,都需承担相应的责任。公务员义务与纪律的区别表现在:二者强调的内容不同,首先公务员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正面提出的公务员"必须为"的要求,而公务员纪律是从正面提出的公务员"不得为"的要求。其次公务员的义务由于是从宏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作出的规范。因此,其具体内容必然地较抽象与概括,而公务员纪律是从微观的角度对公务员的行为提出的细致的要求,因此,其内容必须比较具体,以便于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又与公务员权利的关系不同,公务员的义务是相对于公务员的权利而言的,而公务员纪律则没有这层与公务员权利的对应性。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二)

填空

公务员义务,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必须作出(一定行为)或不得作出(一定行为)的约束和强制。

公务员权利,是指国家法律对公务员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执行公务的过程中,可以作出(某种行为),要求他人为或者不为某种行为的(许可)和保障。

我国职位分类制度的内容包括(职位类别)划分的依据标准。

职务的内涵是公务员(职务)所承担的应该完成的任务,是机关对公务员(职权)、职责的委托。

所有公务员都有级别,但并不是(所有)公务员都要有衔级。

官员选拔制度伴随着(国家)的产生,适应阶级统治的需要而形成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分类制度,主要是两种,一是以"人"为中心的分类,称为(品位分类);二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称为职位分类。

根据公务员是否承担领导职责,将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两大类型。

单选

1、( B )是机关与公务员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主要依据 。

A、职级 B、职务 C、职位 D、职权 。

2、( B )是具体从事规划、咨询、决策、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及机关内部管理工作 。

A、行政执法类职位 B、综合管理类职位 。

C、专业技术类职位 D、其他类别职位 。

3、( B )从副科长到国务院总理,公务员领导职务等次为 。

A、8 B、10 C、12 D、14 。

4、( B )公务员考核的重点是 。

A、工作业绩 B、工作实绩 C、工作纪律 D、工作成绩 。

5、( B )公务员职务与级别的具体对应关系,主要在何处体现 。

A、职位分类 B、工资制度 C、职务序列 D、职级序列 。

三、多选

1、(ABCD)公务员义务本身的特点是 。

A、主体性 B、程序性 C、约束性 D、强制性 。

2、( AB )公务员录用的方法 。

A、公开考试 B、严格考察 C、择优录用 D、平等竞争 。

3、( ABC )的基本方法是 。

A、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 B、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 。

C、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D、目标考核和工作考核相结合 。

4、(ABCD)公务员考核等次划分为 。

A、优秀 B、称职 C、基本称职 D、不称职 。

5、(ABCD)公务员考核的基本原则 。

A、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 B、客观、公正、公开、民主 。

C、分类考核 D、考用结合 。

四、名词解释

1、两官分途

答:即政务类公务员和业务类公务员,或称政务官和事务官。

2、政治中立

答:是西方国家公务员制度的普遍要求。其内容是公务员不与政党共进退,对各政党一视同仁,对各政党作价值中立的判断,而且公务员须远离政治活动。

3、职位分类

答:是以"事"为中心的分类,侧重职位的职务、职责与职权。

4、公务员录用

答:是指机关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面向社会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核的办法选拔公务员的活动。

五、判断对错

1、(×)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为公务员。

2、(×)公务员主管部门是指政府人事部门。

3、(√)中国古代真正以考试的方式选拔官员是从隋朝科举制度的创立开始的。

4、(√)西方采用公开竞争考试的方法选拔官员始与18世纪的德国。

5、(√)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六、问题

1、何谓科举制?

答:就是设科取人之意,主要是通过设置分门别类的考试以考试成绩作为确定人选的主要标准的选拔任用方式。

2、公务员录用的标准?

答:德才兼备是我们党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公务员录用的标准,具体来讲,既不仅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知识和业务能力,还要考察其政治态度和思想品质。

3、公务员考核?

答:是指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各机关按照管理权限,依据一定的程序和对管理的公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目标的情况进行的了解和评价。

4、考用结合的原则?

答:即对公务员的考核,必须同正确使用考核结果有机结合起来,考核结果要作为调整公务员的职务级别和工资以及公务员的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七、简述题

1、公务员录用考试的功能 。

答:1、具有科学选拔人才的功能 。

考试不是选拔人才的唯一手段,但本身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能够相对准确地测试人的素质和能力,从而使其在选拔人才中,具有特殊功能。

2、具有改善人才结构的功能 。

考试反映了机关各类职位对人才结构的特殊要求,将考试作为录取公务员的主要方式。

2、公务员考核的内容

答:1、德:包括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个人品德;

2、能:包括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3、勤:指事业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和勤奋精神;

4、绩:是工作实绩,公务员在完成任务目标和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通过所提出的工作思路采取的措施,发挥具体作用而取得的绩效等;

5、廉:指谦洁自律情况;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三)

一、填空

1、公务员任免制度是关于公务员职务任免(形式)、任免机关及其(权限)、任免职务的情形以及相关事宜的管理制度。

2、(选任)和(委任)是我国公务员职务的主要任用方式。

3、我国公务员培训的基本原则是(理论联系实际)、学用一致、(按需施教)、讲求实效。

4、公务员交流的法定形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5、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注重(工作实绩)。

6、公务员纪律,是指机关为保障实现其(职能),维护机关的秩序和正常运转而制定的,要求每一个公务员遵守的(行为规范)。

7、回避制度最早出现于(中国)。这一制度从东汉正式建立,一直沿用到清末,成为我国古代一项很有特色的(官吏制度)。

8、(任职培训),是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拟晋升领导职务的要求所进行的培训。

二、单选

1、(A)公务员职务任用方式有 。

A、选任、委任、聘任 B、委任、考任、聘任 C、选任、聘任、考任 。

2、(A)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程序是 。

A、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

B、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任职 。

C、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履行任职手续 。

D、民主测评、组织考察、讨论决定 。

3、(A)转任是公务员的 。

A、内部交流 B、局部交流 C、外部交流 。

4、(A)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是 。

A、6 B、7 C、8 D、9 。

5、(A)要求公务员在担任某些关系密切的职务方面实行任职回避 。

A、亲属关系 B、同乡关系 C、同事关系 。

三、多选

1、(ABCD)国家对公务员实行规范化、制度化培训的四种类型是 。

A、新录用人员的培训 B、任职培训 C、专门业务培训 。

D、更新知识培训 E、工作能力的培训 。

2、(ABCDFG)公务员法规定的处分种类是 。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降级 。

E、降职 F、撤职 G、开除 。

3、(ABC)挂职锻炼是一种特殊的交流形式,其特殊性表现为 。

A、不办理调动手续 B、具有时间性 。

C、内外混合性交流形式 D、外部交流形式 。

4、公务员回避制度的种类一般包括(ABC)

A、职务回避 B、公务回避 C、地区回避 。

5、(ABCDE)公务员奖励的种类为 。

A、嘉奖 B、三等功 C、二等功 D、一等功 E、荣誉称号 。

四、名词解释

1、降职

答:是对不称职公务员,依一定程序,降低其原有的职务,由较高层次职务改任较低层次的职务。

2、公务员培训

答:指机关根据公务员工作职责的要求和提高公务员素质的需要,通过各种形式,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公务员进行的以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素养和技能训练为主要内容的各种教育和训练活动。

3、公务员调任

答:指国有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调入机关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层次的非领导职务。

4、竞争上岗

答: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重要成果,是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的改革,也是公务员职务公开方式的创新,在本单位或本系统进行,适用于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

五、判断对错

1、(√)委任制是由任免机关在其任免权限范围内,委派公务员担任一定职务或免去职务。

2、(√)理论联系实际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是公务员培训的方向和宝贵经验。

3、(×)交流制度是公务员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贯穿于公务员的"进"与"出"的环节。

4、(×)回避制度是对公务员的一切亲属关系作出的限制规定。

5、(√)公务回避的目的是防止公务员因私情妨碍公正执行公务。

六、问题

1、任职培训的主要内容?

答:指机关对准备晋升一定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按照晋升职位的要求所实施的相应培训,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对公务员进行拟任职务所需的理论和政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和专业知识的培训,为公务员履行拟晋升职务的职责打基础。

2、调任的目的与意义?

答:1、有利于国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

2、有利于取长补短,提高工作效能;

3、有利于工作人员个人的发展和成长;

3、任职回避的主要对象?

答:1、夫妻关系;

2、直系血亲关系;

3、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4、近姻亲关系;

4、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答:国外许多国家把定期增资原则,作为公务员工资制度的一条基本原则,并制定了相应制度,我国1993年确立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初步建立了正常增长机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正常晋升工资,二是调整工资标准,因此有必要按照公务员法的规定,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正常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工资制度。

七、简述

1、我国公务员工资制度的基本形式。

答:分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和工龄工资四部分,通过增设级别工资,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不晋升职务也能提高待遇的问题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同时基本工资结构也不尽合理,级别工资、工龄工资不同程度地体现资历和年历,功能重叠,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同实际情况的发展变化已经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各方面普遍赞成基本工资结构简化操作。新的工资制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2、地域回避的对象。

答:1、地域回避的地域

地域回避主要是回避特定地区的亲属关系,其地域的确定应当从我们社会的实际出发,即不能过宽也不能过窄。从实践中看,县级以下的地域,人们的亲属关系相对集中,在这个范围内执行公务可能遇到的亲属关系较多,若不进行地域回避,公务回避,则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因此,公务员法规定的地域回避范围是乡和县级机关。

2、地域回避的人员

从实践看,凡是担任县级主要领导职务及重要权力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的公务员以及担任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的公务员都要实行地域回避,因为他们掌握的权力比较集中,亲属血缘关系影响其公正执行公务的可能性最大,同时对他们的监管也相对较难,因此,进行回避的针对性更强,达到的管理效益也最高,因此,公务员概括地规定为乡级机关,县级机关及其有关部门的主要领导职务。

哈尔滨广播电视大学作业《公务员制度讲座》(四)

一、填空

1、公务员工资制度,是指公务员依法履行(职责)、完成本职工作后,国家以法定货币支付给公务员个人劳动(报酬)的制度。

2、国家建立公务员保险制度,保障(公务员)在退休、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3、建立辞职辞退制度,有利于畅通公务员队伍的(出口),形成优胜劣汰和新陈代谢良性(机制)。

4、退休方式一般包括(自愿)和(强制)两种。

5、申诉控告制度为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提供了必要的救济手段,有利于维护公务员的合法(权益)。

6、聘任制是机关根据职位的需要,通过签订聘任合同,选拔、(任用)、管理公务员的一种人事(管理)制度。

7、公务员法的法律责任是指(机关主体)违反公务员法规定的规则、义务或(纪律)时,必须承担的不利后果。

8、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提高公务员的福利待遇。

二、单选

1、(D)公务员的工资通常由四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结构的主体是 。

A、津贴 B、奖金 C、补贴 D、基本工资 。

2、公务员辞职辞退是公务员管理的(C)。

A、重要内容 B、重要条件 C、重要环节 。

3、我国公务员制度规定公务员应当退休的年龄条件是男年满(B)

A、65周岁 B、60周岁 C、50周岁 D、55周岁 。

4、公务员的申诉控告权对公务员、对机关来说在性质上都有(C)。

A、保护性 B、保卫性 C、保障性 D、保持性 。

5、编制管理是机关人事管理的基础和(C)。

A、重要环节 B、重要部分 C、重要内容 D、主要部分 。

三、多选

1、(ABCD)辞去领导职务的形式有 。

A、因公辞职 B、自愿辞职 C、引咎辞职 D、责令辞职 。

2、(ABCD)公务员基本工资两部分 。

A、职务工资 B、级别工资 C、基础工资 D、工龄工资 。

3、(AC)公务员辞职的程序 。

A、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B、单位审核 C、任免机关审查批准 。

4、(ABC)退休公务员的待遇 。

A、政治待遇 B、养老保险金待遇 C、其他待遇 。

5、(ABCD)公务员法法律责任的功能是 。

A、预防功能 B、惩戒功能 C、补偿功能 D、引导功能 。

四、名词解释

1、津贴

答:是对公务员在特殊劳动条件下或工作环境下付出额外劳动消耗和生活费支出所给予的适当补偿,是工资的一种补充形式和工资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2、辞退

答:指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在法定的管理权限作出的解除与公务员之间存在的职务关系的行为。

3、离休

答:指新中国成立以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干部,达到国家规定年龄,或者是未达到规定年龄,但因身体不能正常工作,本人要求组织批准,确定享受离休待遇,离职长期休养。

4、职位聘任

答:是机关与所聘公务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聘任合同,确定双方权利、义务的一种任职方式。

五、判断对错

1、(√)工资是公务员劳动报酬的货币表现。

2、(√)辞退公务员是机关的法定权力。

3、(×)养老保险金也称退休费、退休金等。

4、(×)申诉控告制度对于调动公务员的积极性没有什么作用。

5、(×)实行聘任制不利于健全公务员用人机制。

六、问题

1、公务员申诉的特点?

答:1、主体具有身份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主体仅限于对涉及本人的具体人事处理不服的公务员。

2、客观具有内部性,公务员申诉的客体是机关的人事处理行为,属于机关内部的管理行为。

3、对象具有特殊性,公务员申诉的对象是对自己在行政上有隶属和管制关系的党政机关。

2、退休条件?

答:指公务员获得享受退休待遇的权利应该达到的基本要求,公务员的退休条件主要分为年龄条件,工作年限和身体条件三点。

3、公务员保险制度的作用?

答:1、公务员保险制度为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基本生活保障;

2、公务员保险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为暂丧失劳动能力的公务员提供了必要的物资帮助,使他们能尽快的恢复劳动能力,保证了劳动力再生产的顺利进行,这对促进经济的发展无疑是有益的。

4、实行聘任制的范围?

答:1、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这些职位要求具有经过一定的时间的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

2、辅助性职位,这部分职位事务性强,在机关工作中处于辅助地位。

3、涉及国家秘密的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不实行聘任制。

七、简述

1、公务员法法律责任主体。

答:1、机关:包括县级以上领导机关,公务员主管部门,作为用人单位的机关以及其他主管部门;

2、公务员:公务员作为公务员法律关系的主体,有义务遵守公务员法规定的各项义务,遵守公务员纪律和各项规定,接受有关机关及其领导人的指令;

3、其他单位和个人:包括违规接收离职公务员的单位,参加公务员的考试有违法行为的人等,在与公务员管理机关的社会生活活动中也必须履行公务员法的规定的、相对人的义务,服从具有法律效力的命令和决定,执行已生效的裁决处罚等。

2、职位聘任的主要特点。

答:1、合同管理:聘任关系确定后,机关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管理,主要是依据公务员法和聘任合同进行的聘任制公务员,根据合法的约定,履行职责享受相应的待遇;

2、平等协商:聘任关系确定的过程中,机关应聘人员的地位是平等的,在签订聘任合同以后,虽然机关与聘任制公务员的关系已经变成隶属关系,但仍然可以通过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聘任合同;

3、任期明确;聘任制公务员都有明确的聘任期限,公务员法规定为一至五年,聘任期满,任用关系自然解除,需要时,可以约定续聘。

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是什么

第一条为完善公务员职务管理,合理任用公务员,规范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根据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定本规定[1]。第二条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必须贯彻党的干部路线和方针,坚持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注重实绩原则;(三)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委任制公务员。选任制公务员以及法官、检察官职务的任免、升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章程的规定执行。聘任制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另行规定。第四条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进行。第五条领导成员职务应当按照规定实行任期制。任职编辑第六条公务员任职,按照公务员职务序列,在规定的编制限额和职数内进行,并有相应的职位空缺。第七条公务员任职,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资格。第八条公务员任职,应当符合交流和回避等有关规定。第九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任职:(一)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二)通过调任、公开选拔等方式进入公务员队伍的;(三)晋升或者降低职务的;(四)转任、挂职锻炼的;(五)免职后需要新任职务的;(六)其他原因需要任职的。第十条公务员任职,一般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按照有关规定提出拟任职人选;(二)根据职位要求对拟任职人选进行考察或者了解;(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任职手续。第十一条公务员职务的任职时间,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规定计算。第十二条公务员任职时,应当按照规定确定级别。第十三条公务员因工作需要在机关外兼任职务的,应当经有关机关批准,并不得领取兼职报酬。免职编辑第十四条公务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免职:(一)晋升职务后需要免去原任职务的;(二)降低职务的;(三)转任的;(四)辞职或者调出机关的;(五)非组织选派,离职学习期限超过一年的;(六)退休的;(七)其他原因需要免职的。第十五条公务员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免职建议;(二)对免职事由进行审核;(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履行免职手续。第十六条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然免除,可不再办理免职手续,由所在单位报任免机关备案:(一)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劳动教养的;(二)受到撤职以上处分的;(三)被辞退的;(四)法律、法规及有关章程有其他规定的。晋升职务编辑第十七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具备拟任职务所要求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文化程度和任职经历等方面的条件和资格。第十八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在规定任职资格年限内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以上等次。第十九条晋升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资格。晋升乡科级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应当符合下列资格条件:(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二)晋升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乡科级职务两年以上;(三)晋升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科员级职务三年以上;(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其他应当具备的资格。第二十条晋升综合管理类非领导职务须具备下列任职年限条件:(一)晋升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厅局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巡视员五年以上;(二)晋升副巡视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调研员五年以上;(三)晋升调研员职务,应当任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四年以上;(四)晋升副调研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主任科员四年以上;(五)晋升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副主任科员三年以上;(六)晋升副主任科员职务,应当任科员三年以上;(七)晋升科员职务,应当任办事员三年以上。晋升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非领导职务所需的任职年限条件,按照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一条公务员晋升职务,应当逐级晋升。特别优秀的公务员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或者越级晋升职务。破格和越级晋升条件和程序另行规定。第二十二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二)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任职建议方案,并根据需要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酝酿;(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公务员晋升非领导职务,参照前款规定的程序办理。第二十三条机关内设机构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可以在本机关或者本系统内通过竞争上岗的方式,产生任职人选。厅局级正职以下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出现空缺,可以面向社会公开选拔,产生任职人选。第二十四条公务员晋升领导职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任前公示制度和任职试用期制度。降职编辑第二十五条科员以上职务的公务员,在定期考核中被确定为不称职的,应予降职。第二十六条公务员降职,一般降低一个职务层次。第二十七条公务员降职,按照下列程序进行:(一)提出降职建议;(二)对降职事由进行审核并听取拟降职人的意见;(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集体讨论决定;(四)按照规定办理降职手续。第二十八条公务员被降职的,其级别超过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的,应当同时降至新任职务对应的最高级别。第二十九条降职的公务员,在新的职位工作一年以上,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经考察符合晋升职务条件的,可晋升职务。其中,降职时降低级别的,其级别按照规定晋升;降职时未降低级别的,晋升到降职前职务层次的职务时,其级别不随职务晋升。纪律监督编辑第三十条在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中,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超编制、超职数、超机构规格或者自设职位任用与晋升公务员职务;(二)随意放宽或者改变公务员职务任用和晋升的条件;(三)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的情况;(四)违反规定程序决定公务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五)突击晋升公务员职务;(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打击报复;(七)其他妨碍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工作公正合理进行的行为。第三十一条对违反本规定作出的决定,由有关机关予以纠正,并按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处理。第三十二条公务员对免职、降职决定不服,可以按照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有关机关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处理。附则编辑第三十三条双重管理的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第三十四条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的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参照本规定执行。第三十五条本规定由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负责解释。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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