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3 10:29:12合同纠纷给孩子改姓男方不同意,女方就没办法了呗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给孩子改姓男方同意但不在场需要提供什么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想给孩子改姓,父母一方不能到场怎么办,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小孩子判给妈妈抚养,男方也就是小孩子的亲生父亲不同意改姓,那孩子18周岁之前就无法改名换姓。小孩的妈妈想改,只能去求男方。
开一句玩笑话,女方没有什么怎么办,只能是在男方身上下功夫——要么诱之以利,要么胁之以威,要么动之以情……反正就是或威逼利诱,或劝说求情,一言以蔽之,就是必须要孩子生父同意。他不同意,这个事情女方就办不了,一点办法都没有。aqui te amo。
别说改姓,就算只改名不换姓,也得孩子生父同意,并且去派出所户籍科共同申请,否则派出所户籍科绝对不会给你办理更改的。如果没有父母双方共同申请,我们公安机关工作人员给你们办理改名,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到时候孩子生父或者其他关系人对我们公安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公安机关派出所户籍科不但要把名字改回来,还要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相关工作人员难免受到处分,甚至民警撤职、辅警开除都是很有可能的。所以,正常情况下,没有公安机关工作人员会替你这样违法违规办理,我们公安机关也承担不起这个责任。
孩子未满18周岁改名除了要有正当合法的理由,还有就是必须父母双方协商一致,共同到辖区派出所户籍科申请(除非其中一方已经去世)。
另外要注意的是,就算父母双方共同到场申请,也得要看具体情况,有没有合法理由,理由不充分不合法不合规,也不一定能通过申请。所以,起名字的时候什么事就要想好,注册之后再想更改就难了。
就算是你说的这种情况,离婚后想改孩子的姓氏,也是很难,男方很难同意并共同申请。所以只能女方想办法让他同意,或者等孩子十八周岁后自己申请(也要看能不能通过)
如果离婚之后想要给孩子改姓,但是男方不同意的话可以双方进行协商,然后出一些书面的材料。孩子如果满了10周岁的话,也一定要去争取孩子的意见。而孩子要是满了18周岁,那么一定要征得孩子的同意之后才能够修改。同时也一定要带着户口本等证件到户籍所在地里去办理,在双方签字并且改姓更名之后才可以。要知道其实一方是没有权利给孩子进行改姓更名的,而户籍的办理机构也不会办理这种手续。
其中一方无法更名如果有一方不同意改名,另一方去强行办理的话,那么户籍所给予了办理,就一定要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另一方也有权利去控告公民的这一方以及办理户籍的机构,其实在很多夫妻离婚之后,最直接的办法就是给孩子进行改名,然后在改名的过程中也一定会起到很多的争执。要知道家长改名无非是想让孩子跟另一方从本质乃至根源上面断掉一些关系,但是即使改名有些关系也是很难改变的,毕竟孩子是双方一起的。
名字只是一个称号即使父母双方离婚,这其中都无法割舍这其中的亲缘。 同时像父母双方离婚,这种事情其实也不一定执着的要给孩子改名,否则的话会给孩子的心灵上留下一定的创伤。孩子会去想为什么父母离婚,而自己就要更换用了这么久的名字。所以有些家长可以在本质上去了解一下孩子的意愿,毕竟名字只是一个称号。
理智看待更名事件如果名字对自己没有太大的影响,而且又没有征得另一方的同意,那么也可以不需要更改。所以也可以看到,其实为了少一些麻烦很多事情解决起来也是相当便利的,所以大家可以保持在一个理智的状态里去看待更名这个事情。
离婚涉及到最大的问题就是孩子的抚养问题,很多时候在离婚的时候都会因为孩子的问题闹得不可开交,现在的人对孩子都是不愿意放弃,即使自己婚姻不愉快,但是对于孩子的爱是真的。离婚后一女儿由母亲抚养,改姓随女方姓,男方不同意,这个时候要征得男方同意才能改姓。
一、改姓需要征求双方的同意 夫妻虽然离婚了,但是孩子对于他们而言是生命的延续,对于孩子的爱是无法改变的。名字是父母给孩子的一个称呼,是爱的希望,很多人在离婚之后对于对方是带有怨恨,所以不希望孩子跟着对方姓,不希望孩子与对方有任何的牵扯。但是改名字并不是自己想象中那么的简单,自己想改就可以通过,想给孩子改姓是需要征得双方的同意才可以办理。
二、父母对孩子享有共同的决定权 离婚让孩子不能拥有一个完整的家庭,但是作为父母的身份是永远无法改变的,希望父母对孩子负有相应的责任。在孩子的一些的重要问题上面,即使离婚,但是上方对孩子依旧享有足够的决定权,任何一方都不可以自行决定。
三、离婚之后友好相处 离婚并不是老死不相往来,双方之间还有孩子这个纽带,孩子也不希望自己的父母之间是互相怨恨的,这样会给孩子树立不好的思想。即使是女方想给孩子改姓,但是也应该与男方好好地协商,争取得到对方的同意,有什么事情都好好地说,不能自作主张。
名字对于一个人而言只是一个代称,没有那么的重要,离婚并不代表需要把对方的全部东西都抹掉。很多时候想要改变现状,依靠的是一个人内心的转变,作为父母不能剥夺孩子名字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的法律规定,自然人依法享有姓名权,未成年子女的姓氏可以随父姓或者母姓。因此,夫妻离异后子女姓氏更改为母亲姓氏的,这也是涉及离婚一方父或母的权利。只要所取名字不违背公序良俗,未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况下,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离异后的女方可以将婚生子女的姓氏变更为自己的姓氏。但不可以擅自将子女姓氏变更为继父的姓氏。
如果具有监护权的女方未经男方同意擅自更改婚生子女姓名的,虽然行为欠妥但不受法律的限制。但还是建议和孩子生父共同协商,并签订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之后更改子女的姓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行政法规)第18条规定,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子女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即可。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律)
第一千零一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第一千零一十六条 自然人决定、变更姓名,或者法人、非法人组织决定、变更、转让名称的,应当依法向有关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事主体变更姓名、名称的,变更前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其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行政法规)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法释〔2020〕22号)
第五十九条 父母不得因子女变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抚养费。父或者母擅自将子女姓氏改为继母或继父姓氏而引起纠纷的,应当责令恢复原姓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