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办理

2023-03-28 14:2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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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需要两人协商。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父母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于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八条 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五条 离婚后,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应当另行提起诉讼。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问题应该怎么办?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2、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3、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也就是说,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有女方抚养。10岁以上的孩子要听取孩子的意见。2到10岁之间的孩子,哪方对孩子成长更有利孩子就由哪方抚养。综合考虑生活环境工作情况以及经济状况。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应该怎么处理

1、离婚的方式有双方去民政局协议办理和去法院起诉两种方式,协议不成的话只能起诉。2、离婚主要涉及孩子由谁抚养、另方支付多少抚养费、共同 财产如何分割 等问题,建议你自己先想好大致方案。 3、 孩子的抚养权 问题除看孩子年龄大小外,要以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原则。 4、对于 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如无特殊情况原则上均分。 5、我擅长处理婚姻案件,对双方是否离婚、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比较熟悉,鉴于你的情况有些特殊,建议你来电话细谈,帮你详细分析。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该怎么办?

男女双方应当持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怎么办理?

协议离婚 后 抚养权 变更 ,依据 婚姻法 规定,如果双方协议离婚, 孩子抚养权 需要变更,如果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直接到法院办理变更手续,如果不能达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出 诉讼 请求,要求变更孩子抚养权,法院对于10周岁以上的 子女抚养权 判定,应当征求孩子的意见。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夫妻 离婚 后的任何时间内,孩子抚养权都是可以变更的。因为在确定离婚子女的抚养权归属时,要遵循“有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的原则,充分考虑父母双方的经济情况或家庭环境等等因素。如果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各种原因不能很好地照顾子女,无法为子女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那么另一方自然可以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要求变更 抚养 关系 :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 伤残 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伤致残或者经济收入突然下降,无法保证子女基本花费,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 变更抚养权 ;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如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拒绝为子女的教育、生活支付基本费用的或者殴打子女的,那么另一方也可以要求变更抚养权; (三)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如果子女年满十周岁,另一方也有能力抚养孩子的,那么抚养关系的变更就应充分考虑子女的意见,以确保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和健康成长;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如有抚养权的一方因工作的变化,难以使孩子接受良好持续的教育,那么另一方就可以要求变更抚养关系。 如果满足以上任一条件,而要求变更抚养关系的,法庭一般都会予以支持。 (一)协议变更根据司法解释规定:“父母双方协议变更 子女抚养 关系的,应予准许”。可见,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 诉讼离婚 后,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并非一定要向法院起诉,只要已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协议,而且没有违反法律规定及对子女成长不利的问题,应予准许。离婚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变更子女抚养协议,属于协议离婚的应向办理 离婚登记 机关备案,属于法院诉讼离婚的,应向原审法院备案。 (二)诉讼变更 双方协商一致的,只需要去法院备案后,就可以变更抚养权了。 综上所述, 协议离婚后抚养权变更 ,婚姻 法规 定父母双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关系的,应当准予批准,如果双方协商解决子女抚养问题,可以直接的到法院办理备案,如果双方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协议离婚的也应当到法院进行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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