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6 10:29:12医疗纠纷滥用职权罪归哪个部门立案处理呢怎么写材料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滥用职权罪归哪个部门立案处理呢怎么写材料申请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滥用职权罪归哪个部门立案处理呢怎么写材料清单,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滥用职权罪的立案标准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超越职权,违法决定、处理其无权决定、处理的事项,或者违反规定处理公务,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的;
(三)造成有关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产、严重亏损、破产的;
(四)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六)徇私舞弊,具有上述情形之一的。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玩忽职守罪归监察机关,玩忽职守罪没履行职责。滥用职权罪归检察机关管辖。滥用职权涉嫌贪污受贿。
一、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造成死亡1人以上,或者重伤2人以上,或者重伤1人、轻伤3人以上,或者轻伤5人以上的 2、导致10人以上严重中毒的 3、造成个人财产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1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法人、其他组织财产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5、虽未达到3、4两项数额标准,但3、4两项合计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以上,或者合计直接经济损失不满20万元,但合计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的 6、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6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7、弄虚作假,不报、缓报、谎报或者授意、指使、强令他人不报、缓报、谎报情况,导致重特大事故危害结果继续、扩大,或者致使抢救、调查、处理工作延误的 8、严重损害国家声誉,或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9、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
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构成要件的,按照该特殊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主体不符合刑法第九章所规定的特殊渎职罪的主体要件,但滥用职权涉嫌前款第1项至第9项规定情形之一的,按照刑法第397条的规定以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
三、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重大损失结果之间,必须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错综复杂,有直接原因,也有间接原因有主要原因,也有次要原因有领导者的责任,也有直接责任人员的过失行为。构成滥用职权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是指滥用职权行为与造成的严重危害结果之间有必然因果联系的行为。否则,一般不构成滥用职权罪,而是属于一般工作上的错误问题的,应由行政主管部门处理。
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工商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违法予以批准.登记,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2、金融证券管理机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严重损害公众利益,或者严重扰乱金融秩序的;3、工商管理部门.金融证券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违法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犯罪行为得逞的;4、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或者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5、其他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零三条?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对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或者股票、债券发行、上市申请,予以批准或者登记,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上级部门强令登记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实施前款行为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