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不承认工伤个人能自己去报工伤吗

2023-02-26 10: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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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不承认工伤个人能自己去报工伤吗

工伤单位不给报可以自己报吗

用人单位应当在30日内为劳动者申报工伤,用人单位不申报的,劳动者个人可以以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申请工伤认定,职工受伤停工留薪期间,原工资待遇不变,包括福利单位拒绝支付,您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职工工伤后老板不承认是工伤怎么办

一、是工伤但是公司不认定为工伤怎么办。

1、工伤不认定为工伤,不肯为劳动者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可以在工伤发生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认定属于工伤后,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2、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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