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2023-02-19 11:13:27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自愿离婚协议书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女方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怎样处理,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需要带本人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共同签订的离婚协议。带上这些证件和材料到男女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符合条件的就可以办理登记并发放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第一款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法律分析】:

离婚需要带离婚协议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办理登记手续。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没有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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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离婚要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证等材料。且前述的材料仅限于双方登记离婚的情形,若双方起诉离婚的,应当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起诉状、证据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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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需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去办理离婚都需要带如下材料:若当事人协议离婚的,需要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若当事人诉讼离婚的,需要带起诉状、证据等材料。且前述证据一般包括身份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材料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一条。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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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带什么证件去办理

去办理离婚带的证件:

1、如果是协议离婚:

(1)双方的常住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

(4)各提交两张二寸单人近期半段袜身免冠照片;

(5)在离婚登记现场由双方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2、如果是诉讼离婚: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码早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握模激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去民政局离婚需要带的东西有:

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等身份证件;

2、子女出生证;

3、财产权属证、财产约定协议、债务清单等;

4、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第十二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

(一)未达成离婚协议的;

(二)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三)其结婚登记不是在中国内地办理的。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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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带什么东西去办理

【法律分析】:去民政局办理离婚需要带: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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