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要些什么证件和资料

2023-02-25 15:13:28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起诉离婚要些什么证件和资料和材料,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起诉离婚要些什么证件和资料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一、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

1、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以下证件:身份证、户口簿、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等。且若离婚诉讼需要处理关于不动产分割相关问题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不动产登记证等证件。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需要带以下材料:离婚起诉状两份;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如果您对该问题仍有疑问,建议您整理相关信息,同专业人士进行详细沟通。

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夫妻在起诉离婚时需要这些证明材料:

一、起诉状.结婚证、身份证及其它必要的证据材料;

2、涉及子女抚养费纠纷的,应当提交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涉及精神病人的离婚案件,必须有法医鉴定或医院诊断证明;

4、涉及财产分割的,提交财产证明。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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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离婚起诉需要的手续和证件:

1、离婚起诉需要的手续为:起诉;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后,开始进入诉讼程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审理一般分为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双方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第三阶段为:判决,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需再进行调解,如若调解不成,即可进行宣判;法院在宣判时,一律采取公开进行宣判;如果是当庭进行宣判的,应该要在10天之内送达判决书,如果是定期宣判的,则要在宣判之后立即发出判决书;

2、需要的证件有:离婚双方所持的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起诉书,起诉书需包含原告、被告的基本情况、诉讼请求、事实以及原因等内容、1寸照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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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都需要什么证件和手续

办理起诉离婚的手续有:

1、双方当事人可以签署离婚协议书,协议解决好关于子女的抚养义务、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分割、住房解决等问题,确认无误后签名确认。协议无效的,当事人双方可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以及双方感情破裂的证据材料,准备离婚起诉书及副本,提交给法院;

2、法院接收到起诉状后,对于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会在立案后五个工作日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处,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

3、法庭开庭审理并开始调解,当事人提供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等证据材料,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确认双方感情已破裂,且处理完毕夫妻财产、子女教育等问题后,法院可作出离婚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是指登记离婚(协议离婚)。登记离婚应由申请离婚的夫妻双方向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递交书面申请,并出具单位或居(村)民委员会介绍信,填写《离婚申请表》,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系夫妻双方自愿,申请书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达,并且对家庭共同财产和子女的抚养、教育、医疗费的分担达成协议,民政局婚姻登记机关在收到离婚申请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准予离婚决定,收缴双方当事人的结婚证书,发给离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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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证件,需要提供离婚起诉书及副本、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证据、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还要提供夫妻共同财产清单等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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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包括:1、离婚起诉状两份;2、夫妻婚姻关系的证明,也就是结婚证原件。如果原件丢失,可以到婚姻登记部门开具婚姻关系证明;3、原告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复印件。如果涉及抚养权问题的还应当携带孩子的出生证或户口本。如果双方对共同财产有争议,那么要提供共同财产的清单。

法条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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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法律分析】:一、准备民事起诉状。

起诉状内容:

1.被告和原告的基本情况,具体是指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和住所地;

2.写明诉讼请求;

3.书写事实与理由,概括一下双方何时结婚、何时生子,因何原因离婚等等情况;

二、必备材料

1.原被告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2.结婚证;

3.有子女的,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本;

4.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材料(房子、车子、存款、股票等等);

5.如果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证明。

三、其他证据材料

1.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2.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3.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4.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5.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6.要争孩子抚养权的,还得准备自己对孩子成长有利,对方对孩子成长不利的证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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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件和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起诉离婚需要以下几点程序。

首先,需要准备一定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有孩子的则需要出生证明、财产证明等。然后就需要写一份起诉状,这也是起诉离婚的一个关键环节。

接下来,法院进行相关审核后,会给原告发放一份关于缴纳诉讼费的通知。

最后,法院在确认收到诉讼费之后,将会在一定期限内将开庭通知书送达原告和被告。

根据相关规定,在起诉离婚的开庭之前,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一次调解,如果调解无效,那么法院将会按照有关程序进行开庭审理。法院会根据庭审的情况,依法给出审判结果。

《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离婚程序有:

1、离婚案件起诉时,起诉者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和副本。诉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① 原告、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工作单位及现住址;② 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③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2、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1)审理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在收到离婚诉讼后,经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应当在7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的5日内将诉讼状副本送达给被告,被告在收到诉讼状副本的15日内应提出答辩状;审判人员审阅诉讼材料,进行调查研究,收集证据;人民法院应当更换不符合起诉或应诉条件的当事人,通知符合条件的当事人参加诉讼;根据当事人诉讼请求依法进行诉讼保全或先行给付。(2)调解。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后,首先应对当事人进行调解,使当事人消除分歧,互相谅解,从而达成离婚或和好的协议。达成和好协议的,人民法院将协议记录存卷,一般不发给调解书;达成离婚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制作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并加盖人民法院印章。调解书具有与判决书同等的法律效力。(3)开庭审理。人民法院调解不成的,即进行开庭审理。在开庭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开庭日期。开庭审理前,由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审判员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是否回避;之后,开始法庭调查,询问当事人和当事人陈述;告知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询问证人,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询问鉴定人,宣读鉴定结论;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勘验笔录。尔后,开始法庭辩论,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双方互相辩论。

3、判决,根据庭审情况,应当再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后,即行宣判。人民法院宣判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判的,应当十日内进行送达判决书;定期宣判的,宣判后即发判决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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