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样递交才有效

2023-03-16 11:25:38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样递交才有效果,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怎样递交才有效

3种有效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方式,你知道吗

三种方式就是:一,当面送达;二,邮寄送达;三,公告送达。首先采取直接上门送达,并做好送达证据固定;二,在其下落不明时或者拒绝接收时可以采用邮寄送达。最好通过邮政快递,并留下寄送收据;三,在心上二种方式均无法送达其本人 或直系亲属时,才可以采取公告送达。详细无比的方式见下面文章:首先,应采取直接送达的方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当面送交本人,若本人拒绝签收或直接送达有困难,则应将当面送达的情况作出书面说明,以保留证据。如果员工不在公司,用人单位还可以派人根据员工确认的联系地址直接送达。但需要注意的是必须要有两人以上一同前往,一人为人力资源部工作人员,一人可以是工会或其他部门员工,送达员工并要求签收。如果员工本人不在家,也可以请员工同住的成人直系亲属签收有效。

鉴于直接送达不成(或直接送达困难)是进行邮寄送达、公告送达的前提,在实践中,用人单位为了证明自己的“直接送达不成”,通常会组织相关部门人员会同工会人员一起送达通知。

邮寄送达

直接送达被拒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应采取邮寄送达方式,最好通过邮局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向员工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在快递单上必须写上送达的内容是什么。在快递寄出一段时间后,还需要到邮局去确认快递是否送达,邮局会给予正式的反馈,需要保留已送达或被拒收的证据。若邮件被退回未能送达,则人力资源部应将退回的信件完整保存,这是一份十分重要的未邮寄送达的证据。

需要注意的是: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寄往非劳动者确认的地址,解除行为不成立。如果劳动者已经书面确认了联系地址,在此情况下,用人单位仍私自向劳动者的其他地址邮寄送达相关手续,如果在劳动者本人未签收的情况下,则邮寄的文件对劳动者不会发生效力,也就导致解除行为对劳动者不发生法律效力。例如:某公司并未按照员工在劳动合同中填写的住址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而仅仅向其户籍所在地邮寄,公司没有证据证明解除通知被签收,则公司送达行为并不符合法律规定,进而解除行为不发生法律效力。

公告送达

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方可公告送达,即张贴公告或通过新闻媒介通知。能用直接送达或者邮寄送达而未用,直接采用公告送达,视为无效,不发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因为用人单位在此之前没有充分履行告知义务,不符合法定程序,用人单位的解除劳动合同行为存在程序瑕疵,解除属于违法解除。

公告送达要注意选择的媒体,要选取在国内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在选择报纸时应考虑受送达人可能出现的区域,然后对公告报纸进行针对性的选择,同时应遵循公示面大的原则。采取公告的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综上所述:为了防范法律风险,用人单位应合理选择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送达方式。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应当首先采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可以直接送达给劳动者本人的送达方式,只有在受送达职工下落不明,或者用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法送达的情况下,才可以使用公告。

解除劳动合同时,该怎么给劳动者下达劳动合同解除通知书?

你好,我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根据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通知员工通过新闻媒体返回单位和处理因自愿辞职或旷工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返回单位的答复(LBF [1995]179号文件)的规定,用人单位可以采取以下三种方式: 第一,劳动合同终止通知书应当直接送交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送交与本人同住的成年亲属签字。如果拒绝签字或者直接交付有困难,应当书面说明当面交付的情况,并录制或者录制视频以保留证据。然后,终止劳动合同的通知应邮寄给员工,最好通过邮局的特快专递。

如果邮件被退回但没有送达,公司应保留完整的退回的信件,这是非邮递的一个非常重要的证据。如果没有这样的证据,即使以公告方式提交,也是无效的。最后,在取得非邮件服务的证据后,可以通过公告的方式提供,即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或通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视为送达。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在离职时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你不签怎么办?

这个问题不是员工所担心的问题,而是企业必须正视的问题。2020年的《劳动法》和《劳动仲裁法》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注重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更加规范劳动关系双方应该注意的问题。回答你的问题,签订补充劳动合同与离职时不签订补充劳动合同没有多大的必然联系,但对企业来说却是非常重要的必然联系。如果员工不签订劳动合同,企业将面临两方面的损失。

是劳动仲裁部门对企业执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罚,依照劳动仲裁法关于职工双重补偿的规定予以处罚。因此,为了避免这两种损失,企业会要求员工在批准离职结算工资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从业人员了解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劳动仲裁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依法维护其应有的劳动权益,企业还将为了解法律、依法管理企业支付一定的学费,然后在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遵守劳动法的相关法律,发展企业。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应如何送达?

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是否需要书面通知劳动者,《劳动合同法》仅有第40条作出了明确规定。但是鉴于该事项关涉劳动者根本利益,裁判实践的主流观点认为,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比如,《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1条第2项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如何做到有效直接送达?

第一,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人事档案管理等环节,留取劳动者通讯方式、联系地址等信息(以下统称送达信息)。比如,由劳动者填写就业登记表、工作人员信息表或者在劳动合同设置当事人信息条款等方式留取送达信息。

第二,用人单位要做好保密工作,确保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会提前泄露给劳动者,避免劳动者躲避用人单位送达。

第三,《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不是一送了之,必须要求劳动者签收送达文件。用人单位留存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签收页、谈话笔录等可以作为送达文件,其中签收页、谈话笔录应当载明《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的名称和主要内容,并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作为附件。

第四,签收时经办人应当做到劳动者本人当场亲笔签名并书写签收时间。切忌让劳动者拿走签字后交回,一方面劳动者可能不再交回,另一方面也无法保证确系劳动者本人签字。

第五,为了避免劳动者当场拒收、拒签,经办人可以采取录音、录像、拍照乃至公证方式固定证据,用以证实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出示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为了证明劳动者知晓文件内容,在送达时应当明示文件名称和主要内容,条件允许可以当场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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