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判缓刑的可能性大吗为什么没有判刑记录

2023-02-27 11:28:50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监视居住判缓刑期间怎样会被收监,以及监视居住到法院判缓所有流程,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监视居住判缓刑的可能性大吗为什么没有判刑记录

监视居住判缓刑的几率

监视居住和判缓刑的没有必然的联系,监视居住是符合取保条件但是没有保证人也没有保证金,或者符合逮捕条件具有法定情形需要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对犯罪分子的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四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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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视居住判缓刑的几率

监视居住判缓刑的几率有多大

监视居住,不是刑事处罚,监视居住后可能根据案情审判,判决无罪或是有罪服刑。缓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是有罪判决后的服刑方式。

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新刑事诉讼法第74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逮捕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作为取保候审的补充措施,即符合取保候审的条件,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能缴纳保证金,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

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行政拘留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相比较,虽然其适用的范围相同,但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更严厉。尽管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但不能因此而将被监视居住人加以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缓刑为什么查不出犯罪记录

;     缓刑之所以查不出犯罪记录,很有可能是因为犯罪人未满18岁,判刑少于5年,这种情况法院就会对案底进行封存。如果犯罪记录被封存起来就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只有司法机关为办案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要查询的,才可以查看被封存的犯罪记录,同时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也需要对封存的犯罪记录进行保密。

      

那些情况可能会被判缓刑?

      1、之所以判缓刑,很有可能是因为有悔过表现。

      2、另外就是犯罪情节较轻。

      3、宣告缓刑以后对所居住社区并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除了有这些条件,可能会被判缓刑以外,如果犯罪人不满18周岁或者属于已满75周岁的老人以及怀孕的孕妇,这些都会成为法院判决的主要依据。判处缓刑以后,可以根据犯罪情况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对于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或接触特定的人,也会有严格的要求。

监视居住有可能判缓刑吗

一、 监视居住 有可能判 缓刑 吗 要看具体 罪名 、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被监视居住的人应当遵守什么规定 《 刑事诉讼法 》第57规定,被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没有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被指定的居所,所谓固定住处,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办案机关所在的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所谓指定的居所是指办案机关在其所在的市、县内给被监视居住人指定的生活居所。如果被监视居住人有正当理由要求离开住处或指定的居所,须经过公安机关批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决定监视居住的,公安机关在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得决定机关同意。(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其中并不包括与被监视居住人共 同居 住的家庭成员和聘请的 律师 以外的人。(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被公、检、法机关传讯时,必须及时到案,接受讯问,以保证其目的的实现。(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5)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 逮捕 。根据公安部《规定》第四条的规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1)在监视居住期间逃跑的;(2)以暴力、威胁方法干扰证人作证的;(3)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4)在监视居住期间又进行犯罪活动的;(5)实施其他严重违反《刑事诉讼法》第57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 不管是适用监视居住还是缓刑,其实法律方面都是有严格的条件规定,否则也不会轻易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犯罪分子进行监视居住或者适用缓刑。而对于监视居住,若是指定居所的话,日后被判刑了也是可以折抵刑期的。通常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监视居住判缓刑的几率?

监视居住,不是刑事处罚,监视居住后可能根据案情审判,判决无罪或是有罪服刑。缓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是有罪判决后的服刑方式。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缓刑是一种刑罚执行方法,究竟当事人是否会被判处缓刑,是需要由人民法院来具体确定的,不能一概而论。

监视居住会判缓刑吗?

一、 监视居住 会判 缓刑 吗 监视居住,不是刑事处罚,监视居住后可能根据案情审判,判决无罪或是有罪服刑。缓刑是刑事处罚的一种,是有罪判决后的服刑方式。 监视居住的适用对象: 新 刑事诉讼法 第72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符合 逮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 人; (4)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是否采取监视居住的强制措施由公安机关、法院或检察院决定。 监视居住作为 取保候审 的补充措施,即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 ,但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 ,也不能缴纳 保证金 ,从而在客观上不能适用取保候审措施,可以采取监视居住。 对犯罪嫌疑人执行监视居住的场所应当是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生活的合法住处或者是根据案件情况,为犯罪嫌疑人在办案机关所在地市、县内指定的生活的居所。 公安机关不得建立专门的监视居住场所,对犯罪嫌疑人变相羁押。不得在看守所、 行政拘留 所、留置室或者公安机关其他工作场所执行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相比较,虽然其适用的范围相同,但监视居住比取保候审更严厉。尽管监视居住是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中最严厉的一种,但不能因此而将被监视居住人加以拘禁或者变相拘禁。 监视居住,是一种强制措施,是相对于行政违法行为而言的,被监视居住的人,没有犯罪,所以也没有缓刑的说法,监视居住,属于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为,其中还包括了拘留,取保候审等,属于这些行为里面程度最深的处罚。

监视居住后能判缓刑吗?

一、 监视居住 后能判 缓刑 吗 要看具体 罪名 、情节,缓刑的条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法》 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 拘役 、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 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二、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多久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已经对 犯罪嫌疑人 监视居住的,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后,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符合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重新办理监视居住手续,监视居住的期限重新计算。 监视居住的适用条件、执行机关和 取保候审 相同。 刑诉法 第57条:“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住处,无固定住处的,未经批准不得离开指定的居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 证人 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 证据 或者串供。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予以 逮捕 。” 公安司法机关对同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得重复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措施。 刑事案件在宣判之前,司法机关可以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 ,其中就包括监视居住,但是这与之后是否会被判缓刑,并不存在必然的联系。而要是想争取缓刑的话,可以委托刑事 律师 ,在满足条件的前提下,有律师提供法律帮助,相信适用缓刑的可能性会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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