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具三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2023-02-26 11: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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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具三包时间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家具国家三包法是怎么样的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板材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

处理削价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奖励、赠与、促销形式提供的家具商品,要明确“三包”责任。“三包”自产品成交并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家具三包法规定:

1、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应当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识醒目。标价签应当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产地、厂名、经销商或进口代理商名、等级、计价单位、规格、价格、基辅料等标识。

2、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买卖。

(一)、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应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买卖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产品“三包”凭证及有依标制定的产品使用说明书。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责任规定的不得销售。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委。家具产品售出时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承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承租者退出场地的一年内,场地出租者应当继续承担产品质量的连带责任。

(四)、场地承租者应当在其场地的指示牌上,公示真实名称和标记。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掺杂掺假、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扩展资料

三、三包责任范围消费者购买的产品出现以下情况,有权要求经销者承担三包责任。

1 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没有说明的;。

2 不符合明示采用的产品标准要求;。

3 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4 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

5 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四、三包责任时间规定

1 “7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 修理。

2 “15日”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换 货或修理。

3 “三包有效期”规定:“三包”期限的起始时间从交付之日起开始计算。在国家发布的第一批实 施“三包”的18种商品中,如彩电、手表等的“三包”有效期,整机分别分半年至一年,主 要部件为一年至三年。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消费者可凭 修理记录和证明,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按有关规定退货,“三包”有效期应扣除因修 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换货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重新计算。

4 “90日”规定和“30日”规定: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 自送修 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 同型号同规格产品。

5 “30日”和“5年”的规定:修理者应保证修理后的产品能够正常使用30日以上,生产者 应保证在产品停产后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配件。

6 新三包规定从1995年8月25日起实施,凡在该日以后购买列入三包目录产品,消费者有权 要求销售者、修理者、生产者承担三包责任。对1995年8月25日以前购买的产品,只能继续 按照1986年发布的《部分国产家用电器三包规定》执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三包

家具售后三包规定

在选购家具时需要注意的不仅仅是家具产品的材质、质量和价格,产品的售后也是十分重要的。一个好的售后一定会有的就是“三包”,所谓三包呢,其实就是:包修、包退、包换。

售出的家具合格产品实行修理、更换、退货“三包”服务。“三包”期限自开具发票并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为法定休假日的,以休假日的次日为“三包”有效期的最后一天。如有企业承诺严于本规定的按承诺办理。

1、修理:售出的家具产品,包修期一年(其中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深色名贵硬木家具及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包修期内免费维修,免收材料、工时、运输等服务费用。

2、更换:购货后180天内,同一产品发生可修复的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凭维修记录和有关证明)的予以更换,更换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品。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3、退货:购货后90天(木料自身存在虫源,发生原发性活性生虫的1年)内,同一产品发生危及人体安全健康及断榫、断料、开焊、塌陷、断簧、弹簧刺出、锈蚀、生虫、饰面鼓起分层,皮、布开裂、变色,漆层、镀层脱落,有害物质限量超标等严重问题;或一般质量问题经两次修理,换货后仍无法达到合格品质量标准的;或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或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或合同约定有承诺退货、退款的予以退货。退货时,应按原购价一次清退货款。如果消费者不愿更换、退货,要求继续修理的,生产者、经营者应满足消费者修理要求。

“三包”时间究竟该从何时算起

国家“三包”规定中,售后服务计算时间以购机发票时间为准,但是由于送货时间通常要延迟几天,消费者真正看到并使用产品的时间往往要比购机时间晚,也就是说,消费者真正享有“三包”服务的时间通常会缩短,因此而导致的消费纠纷不断发生。

送货延迟,“三包”时间缩短困扰消费者 。

前不久,北京消费者杨先生投诉称:他刚买的台式电脑,用了才12天,就过了15天的退换货时间,厂家维修人员说只能修不能换。原来,杨先生是5月20日买的电脑,5月23日,厂家送货到家并给予了安装,不曾想到了6月5日,电脑的19英寸液晶显示屏开关出现故障,杨先生于是想更换一台显示器。可是厂家维修人员上门后却称,退换货时间以发票为准,而不是从送货安装的时间算起。

为此,杨先生非常郁闷:送货安装前,他根本就没有看到货,怎么就算使用了呢?再说送货延迟也是厂家的原因,怎么就该由他来承担责任呢?但无论杨先生怎样辩解,厂家就是不给换。

接到杨先生的投诉后,记者与厂家取得了联系,了解到杨先生说的都是实情。最后通过记者做工作,厂家为杨先生更换了显示屏。

与杨先生的遭遇一样,太原市消费者王先生购买的液晶电视刚送到家就过了退换货的时间。王先生说,4月20日,太原的一个家电卖场正在搞活动,原本1.2万元的液晶电视促销价只有8800元。没多考虑,王先生立刻全款购买下来。由于家里还没有装修好,他就与卖场约定5月1日送货安装。没想到,王先生的搬家日期推迟到了5月8日,所以直到5月8日新电视才送到家。当王先生一家兴奋地打开电视观看时,才发现在屏幕的右下角有一个很明显的“坏点”。厂家维修人员也承认属于产品故障,但是由于购买时间已超过15天,所以不能退换,只能提供免费修理。

厂商:“三包”时间以购机发票为准 。

国家“三包”第八条规定:“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第九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第十条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依此来看,厂家售后服务计算时间以购机发票为准并未违规。同时,记者调查发现,所有厂家在处理消费者的退换货时,都是以发票为准,而不考虑送货安装延迟的时间。

家具三包规定

“三包”有效期自交货之日起计算,扣除因返厂修理占用的时间。普通家具产品包修、包换、包退的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自然破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名贵硬木家具和木料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两年。其中产品自交货之日起9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包括木家具断榫、可视部位明显变形、结构松动严重影响产品使用性能、木料生虫;金属家具焊接点断裂;弹簧软床垫弹簧刺出、严重塌陷、断簧;沙发结构断裂、座簧塌陷、皮革面断裂等),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应当按原购买价格一次退清货款,商家不得收取折旧费。产品自交货之日起180日内发生严重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选择换货或修理。换货时,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在 “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因无同规格型号、同样式的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规格型号和样式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有同规格型号、同样式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而要求退货的,应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产品按最高不超过原购买价格的0.1%,每日收取折旧费。

但是,也有些情况不属于 “三包”范畴,包括因消费者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非承担 “三包”责任的修理者拆动造成损坏的;无有效凭证,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买的产品属 “三包”有效期内的。

给你一个上海家具三包规则的参考。

第一条 目的依据

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明确生产者、销售者承担家具产品的包修、包换、包退(以下称\"三包\")的责任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上海市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条例》、《上海市价格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正确标识

生产者、销售者出售家具商品,要按照有关规定标明产地、厂名、型号、等级、标 准、价格、基辅料等标识,且要有核价证明。

生产者应建立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出厂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文中标明的产品名称、型号、采用标准、厂名厂址和联系电话。为消费者提供符合产品标准、实物与样品同等质量的合格家具产品。

第三条 谁销售、谁负责

生产者、销售者要依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负责为消费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做到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卖买。

(一)生产者、销售者在家具商品卖买成交后,必须提供有效发票、产品合格证明、\"三包\"凭证及产品说明书面文本。不能保证实施\"三包\"规定的,不得销售家具商品。

(二)生产者、销售者要妥善处理消费者的查询、投诉事件,不得互相推逶。家具产品售出后应主动为消费者介绍使用维护事项及\"三包\"服务方式。

(三)场地出租者应当对场地乘租者在租赁合同终止前售出的家具产品质量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 \"三包\"内容 。

家具产品\"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变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如有企业承诺的按承诺办理,有家具标准规定的按标准规定办理。处理家具商品只享受包修服务。\"三包\"自开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计算。扣除返修、换货占用的时间。

(一) 包修:凡属于质量问题,均属包修范围。

(二) 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未能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更换后的产品包修期从更换之日起重新计算。

(三) 包退: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在约定期限内不能调换的;经检验为不合格的。

第五条 \"三包\"服务 。

在\"三包\"有效期内,生产者、销售者应提供\"三包\"服务。家具产品\"三包\"期间免收服务费用(包括材料、工时、运输等费),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 谁受理、谁答复

消费者应当以书面投诉为准。生产者、销售者收到消费者书面投诉后,应当按照\"谁受理、谁答复\"的原则,七天内给予答复,在答复后的三十天内或按约定期限内给予解决。

第七条 非\"三包\"范围 。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服务,可酌情收费修理。

(一) 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二) 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三) 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又不能证明其所购产品在\"三包\"有效期限内的;

(四) \"三包\"凭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五) 超过\"三包\"期限的。

第八条 折旧费处理

在\"三包\"有效期内,属下列情况者,生产者经营者可以收取到折旧费。

(一)对于符合包换条件的;无论有无同规格型号产品,消费者不愿意调换其他产品而要求退货的,应当予以退货。已使用过的家具可以收取折旧费,折旧费按最高不超过成交额的0.1%日收取。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等有效凭证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扣除返修占用的时间。

(二) 因消费者的种种原因要求退货,企业也同意消费者的退货要求,收到折旧费金额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消费者因家具\"三包\"问题与生产者、销售者发生权益争议时,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与生产者、销售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诉;提请仲裁机构;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附则

本规则如有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法律法规为准。

本规则是家具产品履行\"三包\"责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上海地区生产、销售的各类家具产品。鼓励各企业制定严于本规则的\"三包\"细则。

上海地区各家具企业应共同自律遵守好本规则。如有发生严重违规,损害消费者权益行为的,由行业协会或消费者会予以通报,情节严重者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办公家具中的一年质量“三包”标准指的是什么

1、所售商品“三包”期限内由该品牌提供免费上门“三包”服务。

2、免收费用包括材料费、工时费和运输费,双方约定除外。

(2)“三包”期限:

1、家具“三包”期限为一年,玻璃镜子发生霉点和雾光的为六个月,发生活性虫蛀的为二年。

2、“三包”时间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

(3)“三包”范围:

1、包修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T1951-1952-94,凡属B类缺陷的均属包修范围。

2、包换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具行业标准QB/T1951-1952-94,凡属A类缺陷包换,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包换,包换商品包修期延长半年。

3、包退范围:在包修期限内,同一缺陷经两次修理、调换后仍无法达到质量标准的或十五天之内不能调换的,被认定不合格的,买家要求退货的商品包退。

属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实行“三包”

1、消费者因使用、维护、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

2、自行拆动造成损坏的;

3、无“三包”凭证及有效发票的;

4、“三包”赁证型号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合或者涂改的;

5、超过“三包”期限的;

6、因不可抗拒力造成损坏的。

国家三包有效期是多久

法律分析:三包是指零售商业企业对所售商品实行包修、包换、包退。三包的期限分别有7日、15日、30日、90日、5年的规定。《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四)产品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等法定部门检验不合格(五)产品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

三包时间范围,7天:商品在购买7天内,出现质量性能故障问题。可以退货换货或者维修。15天:商品在购买15天内,出现质量问题导致的无法使用,可以换货或者维修。三包有效期从提走商品日开始计算。家电等有效期基本是一年,主要零部件是一到三年左右,整机的三包期限是半年到一年。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第八条 三包有效期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计算,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三包有效期内消费者凭发票及三包凭证办理修理、换货、退货。

第九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条 产品自售出之日起15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选择换货或者修理。换货时,销售者应当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

第十二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因生产者未供应零配件,自送修之日起超过90日未修好的,修理者应当在修理状况中注明,销售者凭此据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因修理者自身原因使修理期超过30日的,由其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费用由修理者承担。

第十三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符合换货条件的,销售者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同型号同规格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予以退货,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本规定收取折旧费。折旧费计算自开具发票之日起至退货之日止,其中应当扣除修理占用和待修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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