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现在已经到新单位

2023-02-26 11:25:41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工作快一年了、也没签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展开说明,工作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属于什么劳动关系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工作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怎么赔偿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现在已经到新单位

上班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就未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的时间部分请求支付双倍工资。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十条 【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超过一年就没有赔偿了,在入职一个月后到一年以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的补偿,超过一年就是事实合同,没有赔偿或者补偿。但是可以以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祝福经济补偿金。

入职超过一年未签合同如何赔偿

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支付每月二倍的工资,同时视为跟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二倍工资的支付,需要劳动者自己向用人单位提出,无法协商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请求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为一年,关于此类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日期,实务中存在争议,主要是把此二倍工资视为劳动报酬还是惩罚性赔偿。目前在实务中,大多数的地区都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视为惩罚性的赔偿的,从未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开始计算仲裁时效。

此外,还需要注意一个问题,即关于二倍工资的计算方式,也是有争议的,主要有两种:

1、从仲裁时效开始一年内可以请求全部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

2、从仲裁时效开始一年内,仲裁时效每经过一天,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就减少一天。

对于劳动者入职到离职不超过一年的,则不存在上述争议。最后一个需要注意的就是,在实际遇到此类问题时,建议了解当地的计算方式,以便具体采取行动维护自身权益。

在阅读了上述内容之后,大家应该知道超过一年不签劳动合同的时候,用人单位应该向员工支付双倍工资。并且在建立用工关系满1年之后,还会视为双方之间建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作一年多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按入职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工资。也就是说,最高工资补偿是12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自劳动者就业之日起一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支付月工资的两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订)》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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