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没有房子也没有宅基地去哪里申请建房呢

2023-04-06 11:25:43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村没有房子也没有宅基地去哪里申请建房呢怎么写,以及农村没有房子也没有宅基地去哪里申请建房呢视频,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农村没有房子也没有宅基地去哪里申请建房呢

农村户口,但没有房子和宅基地,该怎么申请在村里建房

1.从同一村集体的成员手上转让 我国的现有法律规定,如果转让人拥有二处以上的农村住房(含 宅基地 ),而受让人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 宅基地使用权 分配条件;在取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后,就可以进行转让。 2.直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 如果因建房需要宅基地的村民,可以向所在集体提出申请,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批准通过的可以在集体内闲置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缺少宅基地的村庄可以考虑将农用地批为宅基地,但是一定要是在符合地方建设规划的前提下才可以。《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在农村没有宅基地没有房屋怎么办

法律分析:户口在农村但是没有宅基地没房可以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提出宅基地申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小组张榜公、公布期满无异议的报经乡镇审核,县市审批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予宅基地。农村宅基地,是农村的农户或个人用作住宅基地而占有、利用本集体所有的土地。包括已经建设房屋、建过房屋或者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土地,已经建设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或不能居住的土地以及准备建房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申请条件: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农村户口,但没有房子和宅基地,该怎么申请在村里建房?

根据你的描述,农村户口,但没有房子和宅基地,该怎么申请在村里建房?作为旁观者来看,只要你是本村村民而且没有房子和宅基地,可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经村委会以及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报乡镇人民政府土地办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局批准,在本村安排划拨规定范围的宅基地建房,具体需要你个人先向村委会提出申请,逐级上报。自己斟酌吧。

只是个人建议仅供参考罢了。

农村户口无宅基地怎么办

如果你是农村户口,又 没有宅基地 ,可以去 申请宅基地 : 一、由土地使用者本人向所在 集体经济组织 提出申请。持户口簿复印件、集体 土地使用权证 书(有批复无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应先办理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异地无住房的,原宅基地必须退耕,由申请人写出保证; 三、分户建房的,应提供家庭成员签订的分户协议; 四、因建设需拆迁的须提供拆迁部门的证明; 五、在县城规划区内,应办理城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乡(镇)、集镇规划范围内应取得当地政府的同意; 六、在公路、沟渠、河道、桥梁两侧建设用地,应按照《公路管理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取得主管部门的同意后到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宅基地申请表,经村民小组、村委会审查同意,由所辖区域国土资源所工作人员到实地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政策的规定,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县人民政府委托县国土资源局审批)。

没有宅基地,想在农田建房子怎么申请?

第一步,农户提出书面申请,即,以户为单位向村民小组进出宅基地和建房书面申请;

第二步,村民小组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将申请理由、拟用地位置和面积、拟建房层高和面积等情况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村民小组将农户的申请和村民小组讨论会议记录等材料交给村级组织审查;

第三步,村级组织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查,比如提交的材料是否真实,拟用地建房是否符合村庄规划,是否征求了用地建房相邻权利人意见等。审查通过后,村委会签署意见,报乡镇政府。如果没有分设村民小组,农户可以直接向村委会提出申请;

第四步,乡镇政府建立多部门联动运行的联审联办制度,农业农村部门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拟用地是否符合宅基地布局要求和面积标准、是否经过村组审核公示,最后提出审批建议。

自然资源部门重点审查是否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涉及农用地的,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后,才能核发乡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第五步,乡镇政府根据各部门联审结果,符合规定的出具《农村宅基地批准书》;

第六步,报县市政府备案。乡镇政府批准的申请,有关资料要归档留存,将审批情况报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自然资源等部门备案。

经批准可以建房的农户,要在开工前向乡镇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牵头部门申请划定宅基地用地范围,乡镇有关部门到现场进行开工查验,实地丈量批放宅基地,确定具体建房位置。农户建设完工后,乡镇政府还要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确保农民建房完全按照批准的面积和四至八到用地,最后出具农村宅基地和建房验收意见表。通过验收的农户,便可以向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了。

文章地址:https://law.yocardhome.com/nqjes15l.html

有法律疑问?咨询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