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法赔偿n,n+1,2n怎么定

2023-02-20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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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劳动法赔偿n,n+1,2n怎么定

叔叔被辞退了,经济补偿金n+1、2n是怎么算的

1、n+1是指用人单位按照法律规定 支付经济补偿金 后,再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这额外支付的工资属于代通知金。 2、2n是指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支付赔偿金。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解除劳动合同 : (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

二)劳动者 不能胜任工作 ,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 合同无法履行 ,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 变更劳动合同 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 续订劳动合同 ,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的; (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 终止劳动合同 的;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 经济补偿标准 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n+1和2n赔偿规则

如果是由于单位的原因解聘员工,辞退合法,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即N或者N+1;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该情况需要赔偿N;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告知员工,则还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的工资,即N+1。

如果劳动者无重大过失,用人单位经营正常,用人单位却违法解聘员工,需要支付赔偿金,即2N。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公司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是如何补偿的,是N,N+1,还是双倍?

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有什么区别?哪些情况要给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哪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支付,这些都是事关员工和企业利益的事情。N的含义是员工每工作一年,用人单位需发放一个月工资。(其中,满六个月但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发放半个月工资。)

说来惭愧,作为一名HR,我也是在工作了好多年之后,到自己要真正开始接触辞退员工这件具体工作时,才知道,原来“补偿金”和“赔偿金”仅仅一字之差,代表的完全是不同的意思。而你如果搞清楚了“补偿金”和“赔偿金”是不一样的,只有“赔偿金”才会有2N的说法,而只有在公司违法成为既定事实的情况下,才会有“赔偿金”(违法了有主观恶意,为了以示惩罚才会加倍),也就不会把N和2N搞错。

能够区分N和2N时,再去区分N和N+1,也就会相对简单了。好了,说完这个前提思路,我们再来具体看“公司裁员”这个问题。以我的经验,当一个人在说“公司裁员”时,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其实是可以有好多种理解的,我们分别从可能的不同理解来分析。

也就是说,只有符合这些条件,并且按照程序听取了意见、并且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之后,才能叫真正意义上的裁员。同时,裁员时,三期员工、在医疗期内的员工等,是不能被列入裁员名单的。如果这些情形都合法,那么可以裁员,具体的补偿金额为N。公司不满足“裁员”条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知道,我们职场人普通意义上的“裁员”,跟法律认定的“裁员”,可能并不是一回事。在现实职场中,最常见的情形是,公司进行业务调整,将某个部门或者项目组里的人员“裁员”。

劳动法N怎么确定

按《 劳动合同法 》规定, 劳动合同 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的 经济补偿金 ,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 工资 ,即n。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 解除合同 的,用人单位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就是人们所说的+1.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的,劳动者不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按照经济补偿金的2倍支付 赔偿金 ,即2n。 综上,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合同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n,其中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为n+1;违法解除合同赔偿金为2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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