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专业经验丰富

2023-02-25 10:29:41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房产继承如何办理 房产继承手续 费用,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

房产继承手续怎么办,专业经验丰富

房产继承手续要怎么办理

房产继承 应先到被 继承 房产公证处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 ,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 继承人 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 ;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 身份证 明; 4、被继承的 房产证 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 法定继承人 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 房屋所有权 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 法规 规定的其他情形。

房产继承过户怎么办理

我国遗产房产过户办理手续主要如下:

1、继承手续要去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去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要到区或市公证处(原来外销的商品房到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房产继承分两种:一是遗嘱继承,二是法定继承。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1)需要提交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所继承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者他凭证;

(3)户口簿或者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之间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对于已经立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则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留下的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经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因为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

3、办理房屋过户登记,申请人是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

办理的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身份证明(复印件)、房地产权证书(原件)、继承权公证文书或者遗嘱公证书和接受遗赠公证书(原件)契税完税凭证(原件)。

4、其中遗赠和法定继承、遗嘱继承不同,需要支付税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温馨提示】

以上回答,仅为当前信息结合本人对法律的理解做出,请您谨慎进行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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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手续要怎么办理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需携带继承权公证书的原件、继承过户的申请书、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地产权证原件、房屋平面图及地籍图原件,购房时的契税完税证和契税完税贴花、被继承人死亡证明等资料办理房地产继承的登记。由于继承房产涉及到税收问题,房地产中心要求继承人必须到被认可的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进行房产价值的评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继承房产如何办理手续

房产继承手续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到派出所开死者的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不动产继承公证;

3、带齐不动产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相关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继承手续;

4、交纳相应的税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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