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0 12:13:05刑事辩护劳动合同上不写明工资对企业有什么弊端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劳动合同上不写明工资对企业有什么弊端吗,以及劳动合同上没有写明工资还算生效吗,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也是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合法权益的保障。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在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应当具备必备条款是:
1、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是指劳动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时段,一般可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三种。
2、工作内容。劳动合同中的工作内容条款是劳动合同的核心条款,它是用人单位使用劳动者的目的,也是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以获取劳动报酬的原因。主要内容包括劳动者的工种和岗位,以及该岗位应完成的工作任务、工作地点。这些内容要求规定得明确、具体,以便于遵照执行。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为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而采取的各种措施。劳动条件是指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从事某项劳动提供的必要条件。
4、劳动报酬。获取劳动报酬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主要目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包括工资、奖金和津贴的数额或计算办法。劳动报酬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如工资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支付的期限和形式不得违反有关规定等。
5、社会保险。目前北京市执行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四项,其中前三项用人单位和职工都必须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
6、劳动纪律。是指劳动者必须遵守的用人单位的工作秩序和劳动规则。
7、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
8、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除了上述8项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还可以约定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试用期、培训、保守商业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以及其他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的事项。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并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二)工作内容;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四)劳动报酬;
(五)劳动纪律;
(六)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七)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当事人可以协商约定其他内容。
劳动合同没写工资容易产生拖欠工资或者劳动报酬纠纷的风险。
在订立劳动合同时,约定劳动报酬一定要明确、具体,包括明确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等相关内容。工资应在劳动合同中明确,但并不一定表现为具体的金额,也可以表现为明确的计算方式。劳动报酬是劳动者提供劳动的回报,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劳动者主要的合同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就是不合法的,该合同就是无效的,劳动者而已向当地的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申请认定该劳动合同无效。
1、劳动合同没有写明工作内容、薪资待遇、工作时长的,属于无效合同,劳动者可以要求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相关内容,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现任。
2、对薪资待遇未约定的,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故意不写明工资,视为劳动合同缺少了重要要素,可能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风险。
劳动合同里若不写明具体工资,没有相关凭据,有可能部分用人单位实际发给的工资会与口头约定的不符或不发工资。一般来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如果未写明工资,实际上该合同无效。
劳动合同不写薪资是不合法的,同时该劳动合同也是不生效的。
薪资是必须要写在劳动合同当中的。
很多单位会以没有确定工资为由,不在劳动合同上写劳动报酬,这其实是在钻法律的空子。因为这样的劳动合同不生效,所以日后对于公司方面会以公司的要求为准,会损害员工的利益。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上一定要注明薪资,除此之外,还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以及法人。
劳动合同上要有甲方,甲方就是公司,所以公司的名声是一定要有的,同时法人的名字也要在劳动合同当中体现出来。这样有纠纷时,才知道该找什么人负责。
二、劳动者的具体信息。
包括劳动者的姓名,家庭住址以及身份证件号码。
三、签订劳动合同的期限。
有的公司是两年一签合同,也有的公司是三年一签合同,所以一定要在劳动合同上注明签订的期限,这样能避免很多麻烦。四、员工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以及休假加班的福利待遇。
每个岗位都有每个岗位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这也是在劳动合同中必须要标注出来的。对员工来说,最重要的就是在自己的职责范围内把工作做好。同时工作时间也必须要标注出来,这样才能确定超过多长时间是加班,而且加班也是要给加班工资的。
对于节假日,休假以及福利待遇也是要注明的。一般来说,节假日都是三倍工资。
五、薪资
这是员工的工资,也是员工应得的劳动报酬,是必须要在劳动合同当中体现的。有很多用人单位会故意不在劳动合同上注明工资是多少,一方面是想节约自己,另一方面是在压榨劳动者的劳动价值。
对于这样的公司,一定要远离,因为连最起码的公开透明都做不到的,最后进入公司只会有无穷无尽的问题。六、各项保险。
一般来说员工入职,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工都要交社保。这也是必须在劳动合同当中著名的,直接影响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阅读劳动合同当中的内容,避免公司因为钻法律的漏洞,写上一些模棱两可的内容。必要时候可以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这样才能在最大范围内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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