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岗三天是个坑

2023-03-09 14:13:16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无合同员工擅自离职怎么处理,劳动法有规定7天试岗没工资,今天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试岗三天是个坑

酒店试岗三天是个坑

不是坑。

在某个工作岗位先试着工作一段时间,以考察是否适合这一岗位。

试用期"和"试岗期"区别:

“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同一个用人单位与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所以这里的“试用岗”只是单位为了考核员工是否合适晋升而留出来的一个期限,这个不是一个法律的概念。

面试公司要求试岗,这种现象会不会很坑?

前两天差点中招,面试一周后直接打电话通知我去试岗(3至5天没薪酬那种),我朋友说面试一周才通知估计没有人愿意去才通知我去,电话里问一句说一句。不主动告知试岗期没工资,问了才说,(最搞笑的是连上班时间都是我主动问的)之前面试官也不表明他在公司的职务。让我先做个自我介绍,然后就什么都不问。面试当天我哪个尴尬啊!只有各种问,避免冷场。小型企业面试,负责人始终没有出现进行复试。让公司两名语言表达能力有问题的人来进行简单的面试和试岗通知(走走过场,还不专业)然后告诉你来吧!上班,没工资。不靠谱,太不靠谱。我果断拒绝了。试岗我没意见,但也要找个靠谱,尊重人的公司吧!凭什么给他白干,每个人的时间都很宝贵。p.s(我打电话告知他们我来不了试岗时,电话里面表明身份后,对方说什么事啊!(感觉挺不耐烦的)我告诉他我来不了试岗了,原因是试岗期没有工资不符合劳动法,还有公司都没有进行复试没有见到负责人就直接让我试工,流程不对,谢谢他了,结果对方在电话里持续3秒不说话,我直接挂了。这种公司直接让人看不到希望,呵呵!出来找工作,多个心眼,注意安全)。

试工三天算骗工吗?

试工三天不算骗工。因为本身你们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在试用期双方都是双项选择。

试用期内不管有没有签订合同,存在事实的劳动关系,付出了劳动,产生了价值,于情于理于法都应当给工资。辞退,说明是公司的主动行为,更应当给工资。一般正规的公司辞退员工,哪怕只有3天,也会结清工资的。

用人单位和当事人就试工三天期间,都可以计算劳动有多少价值,比如3天做了多少产品,有多少是次品,有多少损失。再不行就各退一步。劳动者觉得显失公平的,可以申请劳动局监察大队来协调,或者进行劳动仲裁要求结清工资。

《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劳动合同法。

请问,三天的试岗期靠谱吗?(不是试用期)

三天试岗虽然没有真正经历过,但做为近距离双向评价,我觉得挺不错。公司招聘存在成本,求职者也需要真正体验新加入公司的氛围发展前景,所有的这一切用三天来体验一下,可以更加坚定双方选择或及时止损,双方都受益,其实这样也可以为一些简历不够优秀但实战很强的求职者提供机会。以上仅为个人观点,不喜勿喷,谢谢! 来自职Q用户:匿名用户。

这也是双方互相考量的一个缓冲期,个人认为是合适的方式 来自职Q用户:伍女士。

去面试,人事没咋看简历直接让先去试岗三天,三天后确定要不要我,这样的公司我去还是不去?

去面试,人事没咋看简历直接让先去试岗三天,三天后确定要不要我,这样的公司可以去尝试一下。

一般情况下来说,或许你面试的公司非常注重动手的实践能力,所以才会让你去试岗三天,这三天如果工作的态度得到认可,就可以留下了。其次去这个公司试岗三天,也可以体验一下在这个公司上班的感受,如果觉得适合,就努力工作,得到认可。如果觉得不合适,那工作一天也就可以做出不去的决定了。

再者,三天的时间找到新工作的可能性很小,不妨暂时到这个公司试岗,同时下班的时候也可以在网上投简历,做多手准备。

扩展资料:

试岗期间,可以充分观察自己的工作环境,以及看看公司的工作氛围,从而考虑这个公司适不适合自己,如果不适合那就选择其他的公司。其次,在试岗期间,也可以增加与同事之间的接触,从而了解公司的内部结构,决定是否适合自己。

试岗也是公司对自己的一种考验方式,如果在试岗期间想要留下,至少要表现出爱岗敬业的精神,从而让公司的领导觉得你适合这个职位。第二,在试岗期间,要积极融入公司的内部员工期间,表现自己的团队合作与融入集体的能力。

试岗3天没有工资合理吗

一、试岗3天没有工资合理吗

1、试岗3天没有工资不合理,三天试岗期无工资不合法。试用期间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或者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试用期的工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第二十六条

【劳动合同的无效】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工资发放形式有几种

工资发放形式有两种,具体如下:

1、通过银行间接把工资发放到职工手中;

2、以现金方式直接发放到员工手中。

长沙很多小公司都有三天试岗期是什么套路?

有些不正规的小公司,你去他们公司上班,让你先干三天,看看你是否能适应工作,这三天除了管你饭吃,没有工资。给你的工作量很大,大部分都不能完成。这样就等于你给他们公司白干三天活,当三天奴隶。

你见过哪些试用期的坑?

试用期可以称得上是大型踩坑现场,我也如此。所以,在试用期我们真的有必要多了解《劳动法》来保护自己,绝对不能做一只乖乖兔,维护自己的利益才是明智的选择。

想必每一个打工族都经历过试用期,试用期不仅能够让我们积累工作经验,更能够让我们快速适应工作环境,可谓是好处多多。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企业对待我们都能做到一视同仁。一不留神,那些试用期的坑就会让我们小小的受伤一下。

我记得帮毕业时候有一份工作,当时真的把我气到了,事情的缘由是这样的。我去的那家公司算是比较大厂类型了,人员配备和硬件设施都是比较好的。但是我去的时候,试用期居然为6个月。我当时实属职场小白一枚,而且找到工作实属不易。于是就硬着头皮做了下来,这一干就是将近6个月,每天都是焦头烂额,心力交瘁。

后来呢,结局就是我在马上转正的时候,被辞退了。说我业务能力不强,不能够胜任此工作。我当时就一万个草泥马飞过,你说我业务能力不强,早干嘛去了。非得试用期快结束了你才说啊!但是苦于我当时没心没肺,根本不懂得如何为自己据理力争,就很不开心的离开了那家公司。

所以,还处于试用期的朋友们,一定要了解《劳动法》关于试用期的相关规定。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如果劳动合同试用期的约定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期限,劳动者可以要求变更相应的劳动合同期限,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对超过部分按照非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此外,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3条的规定,劳动者还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一些用人单位认为,既然是试用,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可以无条件、随心所欲地解除劳动合同,很多职工也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但其实这种想法是不对的,甚至可以说是伤害自己利益的。

用工企业是不能够在试用期期间随意和职工解除用工关系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用人单位证明劳动者存在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纪、严重失职、劳动合同无效等法定解除情形,才能依法解除试用期职工,否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还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如果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而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者有权依法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

再之后,我又去了另一家公司,这家公司一上来就很霸道,试用期期间的签合同与劳动合同不相同。简单点说,用工单位要和我签一个6个月的试用期合同,之后待正式之后再签一个用工合同。你以为姐傻吗,经历过一次惨痛的教训,居然还来这一套,只要一听到试用期不正式签用工合同的朋友们,千万别犹豫,赶紧走人。

只要对方看到你放低了标准,之后的待遇连想都不要想了。那么这里相关的法律常识是什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为前提条件的,没有劳动合同就没有试用期条款,不存在单独的“试用期合同”。

那么你以为试用期,用工企业就没有别的招数了吗,那你就大错特错了。试用期内不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也是堂而皇之的在损伤我们的利益。

有些用人单位为降低用工成本,以试用期不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中,或试用期满再说为由,不给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往往不懂或不敢提出异议。

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等规定,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在试用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同样存在劳动关系,不能因劳动者的试用期身份而加以限制或与其他劳动者区别对待。同时,社会保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强制性的保险制度,不管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私下约定免缴社会保险费,还是以商业保险取代社会保险,都是无效的。

初入职场,试用期是劳动者正式工作前的考察期,也是开启职场生涯的“起跑线”。但是不能因为这样的起跑线,就迷失了自己。更不能因为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让自己陷入更多的坑,因为这些坑不仅会让我们受到资金的损害,同时还会让自信心消极。

所以,在试用期时一定要多了解劳动法,这样在用工单位不合法的损伤利益时也懂得如何保护自己。

去一家店面试导购,被告知试工三天,三天没通过没工资,通过后有工资,应该去吗?

首先可以明确告诉你,不管试岗是否通过,试岗期间不给工资是违反劳动法的。

至于店面该不该去,如果仅凭这个,我没法给你建议,你可以根据面试的过程中,面试官展现出的精神面貌和说话及为人的具体情况,来简单推测下这个单位的就职环境。因为的确现在很多公司都会有试工这个流程,我们没法说这个试工是好是坏,因为它也算是一个双向的保护。但是如果你决定去了,真遇到三天后他让你走人还不给你工资的话,你也可以走法律途径,不过提前要留个心眼,一定要保留在那正常上班的证据,不管是打卡记录还是监控录像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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