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怎么办

2023-02-22 12:36:14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公司是不是犯法了我这么告他们,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

工伤期间单位只发基本工资怎么办

单位在工伤期间只给发基本工资,我该怎么办

劳动者在工伤期间,用人单位只给发基本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其被克扣的工资。

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该单位。

劳动者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时携带:本人身份证、用人单位全称、负责人姓名及联系电话、能证明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相关证据,由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下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可以下达行政处罚处理决定;逾期未执行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同时逾期不改正的,劳动者可以主张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工资数额50%-100%的赔偿金(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26条)。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法律分析】:1、一些单位只给工伤职工发放最低工资。这样是不对的,不能让工伤职工身体上受伤,心灵上也受伤。关于工伤期间的待遇问题,工伤保险条例有明确的规定。工伤治疗期间享有12个月以内的停工留薪期,具体以受伤程度所需要的必须医疗期为准,最长不超过24个月,需要经劳动部门审核后延期。停工留薪期内,要保证我们职工的工资待遇不变,工资要由用人单位继续发放。2、相关治疗费用是有工伤保险基金承担。治疗期结束后,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相关鉴定费用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出。如果我们法定的停工留薪期结束了,职工仍然因为要看病等事情需要请假。这个工资是要按照病假工资和事假工资来处。3、病假工资是可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病假工资要有相应的医院假条才可以,否则就只能算事假。事假是可以不发放工资的。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一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每月支付给工伤职工的工资,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以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为准;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或者合同约定不明确时,以原实际支付的平均工资为准。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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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只发基本工资吗

1、工伤期间单位不是只发基本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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