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21 14:13:42刑事辩护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多长时间,监视居住满6个月后会收监吗,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监视居住的下一步存在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多种可能。
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第七十八条 【对被监视居住人的监督与监控】执行机关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采取电子监控、不定期检查等监视方法对其遵守监视居住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在侦查期间,可以对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的通信进行监控。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监视居住的下一步是公安机关执行监视居住和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的义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历庆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同时,《刑事诉讼法》第第77条第1款也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庆孙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1款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誉烂链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査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但是,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第1款规定,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
一,监视居住下一步:
监视居住期间如果违反规定,则由人民检察院决定逮捕,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居民被监视是否属于窃取私人隐私。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违反应当遵守的规定的,执行监视居住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情节严重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决定予以逮捕,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监视居住的案件,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十五日前,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并通知公安机关执行。
二,监视居住有以下原因:
1、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2、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3、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扶养人;。
4、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5、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证人,也不交纳保证金的,可以监视居住。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拓展资料
当事人在监视居住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2、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6、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监视居住下一步的流程: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采取监事局准的下一步,可能是变更强制措施、撤销案件或移送审查起诉;监视居住的法定期限为6个月,在监视居住期间,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不会中断,一经发现不应追究刑事责任或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采及时解除监视居住等。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请点击输入图片描述(最多18字)
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措施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监视居住的下一步是什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执行监视居住的处所; (二)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会见他人或者通信;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身份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款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检察院监视居住下一步是什么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看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处理。
监视居住只是在违反刑事案件后的一种强制措置,在法院审理审判后还是需要按照判决服刑的,除非是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才不会判刑。
刑事诉讼可以分为: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五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和执行。
1.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
2.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
3.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
4.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
5.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
下一步存在 变更强制措施 、撤销案件、移送审查起诉等多种可能。具体下一步是什么措施需要根据案件情况确定,我国法律没有具体规定 监视居住 的下一步是什么。监视居住期间如果违反规定,则由人民检察院决定 逮捕 ,通知公安机关执行,如果监视居住期限即将届满,负责执行的县级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决定监视居住的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应当在监视居住期限届满前,作出解除监视居住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符合 逮捕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可以监视居住: (一)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系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的唯一 扶养 人; (四)因为案件的特殊情况或者办理案件的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更为适宜的; (五) 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 对符合 取保候审 条件,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提出保 证人 ,也不交纳 保证金 的,可以监视居住。 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大家好,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问题,监视居住期间又犯罪的,移交原办案单位怎么处理,监视居住期间又犯罪的,移交原办案单位怎么办,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监视居住期间再次犯罪怎么办 监视居住期间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监视居住案件到了检查院需要注意什么事项呢,以及监视居住下一步是把案件送到检察院吗,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刑侦取保候审,现在要去检察院,去了需要怎样 存在两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上诉状的要求是什么内容展开说明,上诉状的内容包括哪些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上诉状主要写什么内容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简述上诉必须具备的条件提起上诉的条件1、必须有合
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侵占罪构成要件: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意思,以及侵占罪构成要件:它的构成要件是什么,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侵占罪的构成要件是 侵占罪的构成分为四要件,分别是犯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居住权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正确错误展开说明,居住权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可以继承吗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无继承消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居住权期满或居住权人死亡后居住权无继承消灭,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期限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如果消
大家好,小编为大家解答受托人跟委托人是什么意思区别呢怎么写的问题。很多人还不知道受托人跟委托人是什么意思区别呢英语,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受托人是信托业务的关系人之一,接受信托并
大家好,给大家分享一下受托人跟委托人是什么意思区别呢怎么写说明,很多人还不知道这一点。下面详细解释一下。现在让我们来看看!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受托人是信托业务的关系人之一,接受信托并按约定的信托条件,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受托人跟委托人是什么意思区别呢,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区别包括
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公司存续是什么经营状态类型,具有一定借鉴价值,需要的朋友可以参考下。希望大家阅读完这篇文章后大有收获,下面让小编带着大家一起了解一下。存续是什么经营状态【法律分析】:经营状态一般分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