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2023-02-23 15:19:26

大家好,本文将围绕没有确权的土地被征用需要赔偿吗展开说明,土地确权在他哥的名下怎么办是一个很多人都想弄明白的事情,想搞清楚已经确权的土地有纠纷怎么办需要先了解以下几个事情。

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土地确权写谁的名字就谁的吗

土地确权到谁的名下,土地也不归个人所有。因为我国的土地为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土地的使用权,即确权到谁名下,谁就享有该土地的使用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二条 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的登记,依照有关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行政法规执行。依法登记的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

第十四条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

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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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户主是谁土地就是谁的吗

法律分析:土地确权肯定是需要写户主的名字,而且土地确权主要是以户口为单位,一个户口名下是只能确权一块土地,无论这个户口名下是有多少个成员,都是算一块宅基地的。

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是需要写承包方代表人的名字,而这个名字是必须要写户主的名字,在进行土地确权的时候最主要的是要填写一份申请表格,而且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村委会的工作人员也会进行核实,核实通过土地就可以正式确权。

法律依据:《土地登记规则》 第六十八条 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使用权、所有权设定登记,土地使用权、所有权变更登记,名称、地址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并报经批准后进行注册登记,颁发、更换或者更改土地证书,土地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土地他项权利设定登记,土地他项权利变更登记和注销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对登记申请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后办理注册登记或者注销登记,颁发或者更换土地他项权利证明书,或者将注销登记的结果书面通知当事人,土地管理部门作出不予受理土地登记申请或者暂缓登记决定的,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将作出决定的理由书面通知当事人。

土地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吗?

土地确权不是谁名下算谁的地。土地确权只是确认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同时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理由在于我国土地实行国有制和公有制,个人对土地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土地确权谁名下算谁的地吗

土地确权个人名下,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土地确权只是确认使用权,而不是所有权,同时土地并不归个人所有。农村承包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承包责任制,土地确权一般以户主为承包人,其他成员为共有人进行登记。在国家土地实行国有制和公有制,个人对土地是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十六条

下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依据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超过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耕地保有量不得低于上一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编制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确保本行政区域内耕地总量不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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